需重視個人身份信息的標識和披露問題

電影《盧旺達飯店》以盧旺達大屠殺爲背景,講述了一個名叫保羅·盧斯賽伯吉納的飯店經理在1994年大屠殺中成功挽救1268位圖西族人性命的故事。由於電影是以真實故事爲背景改編的,有情感,有細節,能引起人的思考和反思,上映之後,電影獲得了很好的評價,並獲得了第62屆美國金球獎“劇情類最佳影片”提名,在第77屆奧斯卡金像獎中獲得最佳原創劇本等多項提名。

限於主題原因,這裡不針對電影展開分析和評價,只討論電影中的一個小“細節”。

在大屠殺即將發生之前,電影展示的一個細節就是:所有盧旺達人,其隨身攜帶的身份證件上都清楚地標註了自己一個重要的身份信息:胡圖族人或圖西族人。由於兩個種族的對立和仇恨是導致大屠殺發生的重要原因,並且,大屠殺最終的結果也是:在三個月的時間內,胡圖族人屠殺了大約80-120萬圖西族人。此種屠殺規模和速度,已經超過了二戰期間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屠殺速度和規模。正因爲此種屠殺是在納粹大屠殺發生之後的又一次規模巨大的屠殺,大屠殺開始的那一天即4月17日也被聯合國確定爲盧旺達大屠殺紀念日。聯合國每年都會在這一天舉行相應的紀念活動,以紀念大屠殺中的被殺害者,同時提醒國際社會要採取有效措施去預防和懲治類似惡性,以防止大屠殺暴行的再次發生。

每位盧旺達人隨身攜帶的身份證件中對自己種族身份的標註的結果就是:在大屠殺之中,每位盧旺達人都需要在屠殺者面前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一旦所出示的證件中標明瞭其“胡圖族”身份,就會被毫無理由地殺害,無論你是屠殺者的鄰居、朋友還是陌生人。

基於種族的身份標識制度無疑對大屠殺的規模產生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大屠殺之後,盧旺達人在對參與大屠殺的犯罪分子進行問責的同時,也啓動了種族之間的和解進程。其中,採用獨具當地特色的“Gacaca法庭”是促進和解的重要路徑。與此同時,盧旺達也對大屠殺的發生進行了深刻反思,研究防止大屠殺再次發生的有效路徑。在反思的基礎上,決定取消國民身份證件中的“種族”標識,而統一標識爲“盧旺達國民”。

盧旺達在身份證件上的實踐及其轉變是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的。其引發的一個重要而嚴肅的問題就是:我們該建立什麼樣的身份標識制度?在日常生活之中,我們經常需要填寫各種表格,在這些表格上根據要求填上自己的各種不同身份信息,諸如性別、民族、政治身份等。這些身份信息披露是否均爲必需?就個人身份的諸種信息而言,哪些信息的披露是必要的,哪些身份信息的披露則需謹慎進行等

之所以需要對個人諸種不同身份信息的披露進行研究,需要適當控制,主要是基於如下三點考慮:

第一,是基於和平時期與非和平時期的考慮。和平時期不同身份信息的標識和披露一般不會引發嚴重後果,但在非和平狀態下如騷亂或武裝衝突狀態下,某些身份標識信息可能會成爲攻擊目標甚至致命因素,如在前述盧旺達大屠殺中,一旦身份證件中被標註上了“圖西族”的標誌,在大屠殺中就會遭到無差別的攻擊和殺害。

第二,不同身份標識及其披露還需要考慮平等保護和歧視的問題。歧視現象是每個社會中都存在的現象,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產生歧視的原因也是很多的,常見的原因如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等。不當的身份識別一旦被公開標識或披露,即可能成爲歧視的“源泉”,因而不能不引起重視。

第三,身份識別信息還涉及到個人隱私及個人權利保護問題。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很多身份標識信息都涉及到個人隱私,涉及到個人基本權利的保護。一旦這些信息被不當披露,就構成對個人隱私的侵犯,涉及到個人權利的被侵犯等。

基於前述三個考慮,個人身份識別信息的公開和披露就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的法律問題。對此問題的研究,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個人隱私和個人權利的保護。因此,一方面,各種表格在設計的時候就需要認真考慮此問題,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國家層面需要制定相應的規則,確保在此領域有規則的指引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