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審預算 瓊林教育基金會 議員籲並市府

新北市議會11月審查新莊區瓊林教育基金會2025年度預算,民進黨議員黃淑君(圖上右一)提議併入市府單位。(摘自新北市議會官網/呂健豪新北傳真)

「財團法人新莊市瓊林裡文教基金會」成立於臺北縣時期,升格爲新北市後將服務範圍擴大爲整個新莊區,並改由教育局管轄,由於運作財源來自市府,基金會每年預算編列需送至議會審查,但議員認爲此舉有疊牀架屋疑慮,建議併入市府。對此,教育局迴應,因涉及相關法規及居民權益,已請基金會董事會列案討論研商。

升格前的臺北縣新莊市公所於1992年發生瓊林垃圾場爭議事件,公所爲解決相關爭議,於1993、1994年陸續撥付3000萬元環保補助費給當地里民,作爲環境衛生改善之用,後經在地居民共識,認爲成立基金會對該裡更有所助益,因此成立「財團法人新莊市瓊林裡文教基金會」,每年動支可用利息30萬元作爲裡內優秀、清寒學子獎助學金。

升格爲新北市後,瓊林裡文教基金會將受益區域,從瓊林裡擴大至整個新莊區,基金會改由市府教育局管轄,並於2015年更名爲「財團法人新莊區瓊林教育基金會」。

雖基金會運作模式爲設有無給職董事的獨立財團法人,但因財源來自市府,每年編列預算皆需經議會審查,接受議會監督,上月議會審查基金會2025年度預算時,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爲,既然預算須經過議會,加上該筆基金運作單純,因此提議併入市府本科預算,基金會也不需要每年特地到議會開會。

教育局表示,若欲將基金歸屬於市府,原基金會需解散,並依法新設基金,其特定資金來源除現有基金外,需新增適足的財源,加上基金會若合併於市府,該里居民對此筆基金將完全無運用自主權,且目前獎學金髮放主要運用基金孳息發放新莊區學子,並無穩定的新增財源,涉及居民權益,已請該基金會於後續董事會議中列入案由討論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