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量反應措施行之有年 臺電:去年平均每度成本2.16元
「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 DR)流行於國際電力市場,各國電業普遍用來抑低尖峰用電的作法。電力公司藉由提供價格或電費扣減的誘因,引導電力用戶調整用電習慣,最常能在尖峰用電期間降低用電量。其中,「需量競價」是需量反應措施的其中一種。市場上已有製造服務業者研發需量反應輔助系統,提供企業善用彈性電力支援電網、維持電力穩定,亦有收益的額外產生。
臺電說明,需量反應措施是國際電業的普遍作法,不是我國獨有,且自1979年就開始實施,在過去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皆運轉時,需量反應措施也同樣有實施。
臺電指出,原則上,實施此項措施並不是強制用戶限電,而是以電費扣減爲誘因,讓設有自備發電機或能快速調整產程之用戶自由選擇參加。需量反應措施以去(2023)年統計爲例,共抑低用電9.1億度,平均每度成本2.16元,佔臺電全年成本不到0.2%。
「需量競價」是需量反應措施其中一種,採愈低報價者先得標。臺電表示,在電力系統有突發狀況時,若是能配合臺電臨時於2小時前通知且抑低用電者,即加碼其報價2成,屬於短期間救急的應變,並非常態,近三年也已減少執行次數。
臺電21日表示,即使以4月15日夜尖峰供電緊澀來看,當天執行的措施有計劃性、即時性及需量競價,初估抑低約480萬度用電量,電費扣減總金額2,000多萬元,平均每度近5元。臺電強調,相較爲了一整年8,760小時中僅約200小時的用電尖峰而耗費巨資新建每度成本約9至17元的尖載機組,如果是爲因應用電尖峰或突發狀況,以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抑低用電,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
臺電強調,穩定供電本可同時透過供給面及需求面雙管齊下,臺電透過多元措施確保供電穩定,盼社會大衆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