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復觀:孔子在中國文化上歷史之地位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生魯昌平鄉陬邑,其先宋人也。……名丘字仲尼,姓孔氏。”根據《公羊》《榖樑》的記載,孔子生於魯襄公二十一年,而卒於哀公十六年(紀前五五二至前四七九年),這正是《春秋》的“所見世”。而《論語》中許多觀念,幾無不與春秋時代一般賢士大夫間所流行的觀念有關。孔子自己說他是“述而不作”,此亦其一證。但孔子自身,已由貴族而下降爲平民,較之當時貴族中的賢士大夫,可以不受身份的束縛,容易站在“一般人”的立場來思考問題。換言之,由貴族系譜的墜落,可以助成他的思想的解放。也可以這樣說,周初是少數統治者的自覺,《詩經》末期及春秋時代,則擴展爲貴族階層中的自覺,孔子則開始代表社會知識分子的自覺。由當時孔子徒衆之多,對孔子信服之篤,正可以證明這一點。再加以他的“發奮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的無限的“下學而上達”的努力過程,其成就畢竟不能以春秋的時代作限制。所以《論語》中每一個與春秋時代相同的名詞、觀念,幾無不由孔子自己一生功夫之所到,而賦與以更深化純化的內容。中國正統的人性論,實由他奠定其基礎。在未談到他的人性論以前,先根據《論語》上的材料,應略述他在中國文化史上的地位。不過,一直到現在爲止,人與人相互之間,談到人自身的現實問題時,有的僅是適應現實環境而說的,有的則是直接就應然的道理而說的。在適應現實的環境所說的話,對於應然的道理而言,常常需要打許多的折扣。直就應然的道理以立論,便常須突破現實環境,與現實中既成的勢力相沖突,因而便常常不能暢所欲言。在現實環境中所作的改良性的主張,這是孔子的“大義”。不考慮現實環境,而直就道理的本身立說,這是孔子的“微言”。同時,一樣的話,說的對象不同,表達的方式也因之而異。有的僅適於某一特殊的對象,有的則可以代表一般原則。讀古人之書,尤其是讀《論語》,若不把上面這些分際弄清楚,便會以自己的混亂,看出古人的矛盾。加以他的學說,在兩千多年的專制政治影響之下,有許多解釋,多把原意加以歪曲了。尤以關於君臣父子等人倫方面者爲甚。這尤其是一種困難的問題。我下面所說的,多是從孔子的微言,或者是可以成爲原則性的材料而稍作解釋的。

第一,在中國文化史上,由孔子而確實發現了普遍的人間,亦即是打破了一切人與人的不合理封域,而承認只要是人,便是同類的,便是平等的理念。此一理念,實已孕育於周初天命與民命並稱之思想原型中;但此一思想原型,究系發自統治者的上層分子,所以尚未能進一步使其明朗化。此種理念之所以偉大,不僅在古代希臘文化中,乃至在其他許多古代文明中,除了釋迦、耶穌,提供了普遍而平等的人間理念以外,都是以自己所屬的階級、種族來決定人的差等:即在現代,在美國,依然鬧着有色人種的問題;而由人性不平等的觀念所形成的獨裁統治,依然流毒於世界各地。由此當可瞭解孔子在兩千五百多年以前,很明確地發現了,並實踐了普遍的人間的理念,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孔子發現了普遍的人間,可分三點來加以說明。

(一)孔子打破了社會上政治上的階級限制,把傳統的階級上的君子小人之分,轉化爲品德上的君子小人之分,因而使君子小人,可由每一個人自己的努力加以決定,使君子成爲每一個努力向上者的標誌,而不復是階級上的壓制者。使社會政治上的階級,不再成爲決定人生價值的因素,這便在精神上給階級制度以很大的打擊。同時,孔子認爲政治的職位,應以人的才德爲選用標準,而不承認固定的階級繼承權利,此即所謂《春秋》譏世卿。這便加速了中國歷史中貴族階級的崩潰,漸漸開闢了平民參政之路,有如漢代出現的鄉舉裡選。儘管此一參政的形式,還很不完全。但對我們民族的生存發展而言,卻關係甚大。這一點,我曾在《中國自由社會的創發》一文中加以闡述。

(二)孔子打破了以爲推翻不合理的統治者即是叛逆的政治神話,而把統治者從特權地位拉下來,使其應與一般平民受同樣的良心理性的審判。他在答覆當時的人君及卿大夫的問政時,總是責備人君及卿大夫自己。他在《論語》中所說的德治,即是要當時的統治者首先以身作則的政治。他從未把當時發生的政治問題,歸咎到人民身上。同時,他主張政治權力,應掌握在有德者的手中;平民有德,平民即應掌握政治權力,因之,把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中間的障壁打開了,使政治不再是壓迫人民的工具,而只能幫助一般人民得到教養的福利機構。所以他的政治最高理想,還是無爲而治。所謂無爲而治,即是政治權力的自身消解。他公開說他的學生仲弓可以南面;在他的心目中,有天下應歸於一家一姓的觀念嗎?公山弗擾以費畔(叛),佛肸以中牟叛,召他的時候,他都想去(“子欲往”);在他的心目中,只有如何解除人民痛苦的觀念,還有什麼是政治叛逆不叛逆的觀念呢?他說得很清楚:“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爲東周乎。”他對政治的這種最基本的態度,常常爲他適應環境,逐步改良的態度所掩沒。自當時子路,已不能真正瞭解他的真意,後儒沉沒於專制毒焰之中,更河漢其言,並羣起而謂《論語》此種記載,與《左》《史》不合,不可置信,有如翟灝(《四書考異》),趙翼(《陔餘叢考》卷四)、崔述(《洙泗考信錄》卷二)之流。而不知《左》《史》系以國政爲中心之記錄,其勢不能盡其詳密。加以記錄者與所記錄之事,不僅無直接關連,且系由輾轉傳錄而成。《論語》乃以孔子爲中心之記錄,其事乃門弟子所親見親聞。以治史而論,應以《論語》訂正《左》《史》之疏漏,豈可反據《左》《史》以疑《論語》?且此二事當時子路已不以爲然,若非確出於孔門之故實,弟子中誰肯造作緣飾,以誣衊其師?《墨子·非儒篇》述齊晏嬰對景公之問,謂孔子是“勸下亂上,教臣殺君……入人之國而與人之賊”,又引“孔悝亂乎衛,陽貨亂乎齊(《間詁》)謂‘當從《孔從子》作魯’),佛肸以中牟叛”等以證其說。雖其所述者,不免過甚其辭,意存誣衊,但不能謂其毫無根據。此亦可反證《論語》所載之不誣,及孔門對政權轉移之真正態度。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引董仲舒述孔子作《春秋》之旨,以爲是“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正可與此互證。《禮記·禮運篇》,貶禹、湯、文、武、周公的家天下,爲小康之治;而別於其上設“天下爲公”的大同世界,此真傳孔子之微言,而爲後世小儒瞠目結舌所不敢道的。

此處,應順便澄清一種誤解。許多人因爲孔子說過“吾其爲東周乎”(《陽貨》),及“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的話,便以爲孔子在政治上的目的,是在恢復周初的封建秩序。其實,就歷史的觀點說,如本書第二章所述,中國文化,至文王、周公而有一大進展;此種進展之意義,不是一般人用“封建主義”四字所能加以概括或抹煞的。其次,由夏殷之質,而進入於周代之文,其文獻的保存,必較宋杞爲可徵。合上二端,所以孔子從歷史的觀點他會說“吾從周”,說“爲東周”,甚至還“夢見周公”。但孔子的政治理想,則系以堯舜爲其最高嚮往,因堯舜是天下爲公的理想化。故《論語》《孟子》《荀子》三書之結構,皆以堯舜之事爲末章,或系孔門相承之義。而孔子答顏淵問爲邦,則主張“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衛靈公》),是固斟酌四代,何嘗僅以周爲限?言非一端,這種地方,學者正應用心去了解。

(三)孔子不僅打破當時由列國所代表的地方性,並且也打破了種族之見,對當時的所謂蠻夷,都給與以平等的看待。“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子罕》);在孔子的意思,陋是出於小人的鄙狹之心,與九夷並無關涉。他嘆息“夷狄之有君,不如(似)諸夏之有亡也”(《八佾》);他不以當時諸夏表面上的文明生活,可以代表人的真正價值。尤其重要的,他在陳蔡之間,困頓留戀甚久,其志必不在陳蔡而蓋在楚;楚稱王已久,當時固視爲南蠻鴃舌之邦,但在孔子看來,並無異於魯衛。所以《春秋》華夷之辨,乃決於文化而非決於種族。韓愈《原道》中綜述這種意思說:“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這說得相當恰當。儒家政治,以天下爲對象而言,“平天下”,實系以普遍性的人間爲其內容的。中國歷史中所表現的對異族融和同化之力特強,這和孔子的這種思想,有密切的關係。

但現實上,人是有許多類別的,如智愚之分,種族之別,文野之不同等等;不過在孔子看來,這只是教育問題,而不是人自身的問題,所以他便說出了“有教無類”(《衛靈公》)的這句最偉大的話。他對當時潔身自好的隱士所作的答覆是:“鳥獸不可與同羣,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微子》)由此可以瞭解孔子心目中之所謂“人”,乃含融了一切人類,故僅與鳥獸相區別。

尼山聖像

第二,由孔子開闢了內在的人格世界,以開啓人類無限融和及向上之機。在孔子以前,已經有了很多道德觀念,一方面是以此做對於行爲的要求,同時也以此作評定某一階層內的人的標準。但所謂智愚賢不肖,都是表現在外面的知識、行爲,都是在客觀世界的相互關係中所比定出來的,還不能算意識地開闢了一種內在的人格世界。所謂內在的人格世界,不能以客觀世界中的標準去加以衡量,加以限制。因爲客觀世界,是“量”的世界,是平面的世界,而人格內在的世界,卻是“質”的世界,是層層向上的立體的世界。此一人格內在的世界,可以用一個“仁”字作代表。春秋時代代表人文世界的是禮,而孔子則將禮安放於內心的仁,所以他說:“人而不仁,如禮何?”(《八佾》)此即將客觀的人文世界向內在的人格世界轉化的大標誌。仁是不能在客觀世界中加以量化的;比如顏淵“其心三月不違仁”,和其他弟子的“日月至焉”(《雍也》)這呈現在客觀上,即是表現在外表上,能有什麼分別?又如顏淵的聞一以知十,子貢的聞一以知二,這種“知”是可以用數字計算得出來的,因而也是可以在客觀世界中呈現的;但違仁不違仁的自身,並不能用數字加以表達。因此,違仁不違仁,乃屬於人自身內部之事,屬於人的精神世界、人格世界之事。人只有發現自身有此一人格世界,然後才能夠自己塑造自己,把自己從一般動物中,不斷向上提高,因而使自己的生命力作無限的擴張與延展,而成爲一切行爲價值的無限源泉,並把客觀世界中平列的分離的東西融和在一起。智能上的成就,可以給客觀世界以秩序的見立。但若僅止於此,則生命除了向外的知性活動以外,依然只是一團血肉,一團幽暗的慾望。以這樣的生命主體面對着知能在客觀世界中的成就,常常會感到自己並把握不住,甚至相矛盾衝突。由孔子所開闢的內在的人格世界,是從血肉慾望中沉浸下去,發現生命的根源,本是無限深無限廣的一片道德理性,這在孔子,即是仁;由此而將客觀世界乃至在客觀世界中的各種成就,涵融於此一仁的內在世界之中,而賦予以意味、價值;此時人不要求對客觀世界的主宰性、自由性,而自有其主宰性和自由性。這種主觀與客觀的融和,同時即是客觀世界的融和。這纔是人類所追求的大目的。柏拉圖的理想世界,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只不過是思辨、概念的產物。宗教家的天堂,乃是信仰的構造。都與這裡所說的內在的人格世界無關。此一世界的開啓,須要高度的反省、自覺。並不能象修禪的電光火石樣,僅憑一時的照射,而是要繼之以切實的內的實踐、外的實踐的功夫,才能在自己的生命中,(不僅是在自己的觀念中)開發出來;並且在現實生活中,是可以經驗得到的。這正是孔子對我國文化,也是對世界文化最大的貢獻。孔子所說的仁,正指的是此一內在的人格世界。這一點,在後面還要較詳細地說到。當然這裡須要注意的,孔子並沒有忽略客觀世界的開發;因爲如後所述,內在的人格世界之自身,即要求向客觀世界的開發。所以,他便非常重視知識。但他是把二者關連在一起,融合在一起而前進;把對客觀世界的知識,作爲開闢內在的人格世界的手段;同時,把內在的人格世界的價值,作爲處理、改進客觀世界的動力及原理。所以他是仁與知雙修,學與行並重,而不是孤頭特出的。因此他許多的話,都是把二者融合或者照顧在一起來說的。

在齊聞《韶》

第三,由孔子而開始有學的方法的自覺,因而奠定了中國學術發展的基礎。人類很早就有學的事實。西周金文中,已出現不少的“學”字;春秋時代,已經有很明確的學的自覺,如《左傳·昭公十八年》閔子馬說:“夫學,殖也,不學將落”即是,但似乎還沒有明確的方法的自覺,由學所得的結論,和對學所使用的方法,有不可分的關係。有學,必有學的方法;但方法須由反省、自覺而始趨於精密,學乃有其前進的途轍與基礎。中國似乎到孔子纔有此一自覺。

《論語》上所說的學,有廣狹兩義。廣義的學,兼知識、德行二者而言。狹義的學,則常是對德行而專指追求知識,如“好仁不好學,其弊也愚”之類。在孔子,以求知識爲立德的一過程,或一手段。但《論語》上的所謂知,都含有很嚴肅的意義。並且一個人當實際活動時,精神必有所專注,而可將立德與求知,分爲學的兩種內容。因爲學的內容不同,方法亦因之而異。故下面分三點加以說明。

(一)爲學的總的精神,我想以“主忠信”(《學而》)作代表。而其極致,則歸於“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論語》:“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文指的是《詩》《書》《禮》《樂》,所以求知識。行指的是孝、弟、忠、恕。所以立德行。而此處所說的忠信,乃綰帶着文、行兩方面,爲兩方面所必不可少的共同精神。朱元晦謂:“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此一解釋,似乎頗中肯綮,德行方面不離於忠信,隨處可見,固不待論。在求知方面,如“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也是忠信。一切方法、功夫皆由忠信精神所貫注,否則便只是空話。忠信之至,便達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此四毋,一面是到達的境界,一面也是爲學時的精神狀態。

習禮樹下

(二)求知的方法,略可分爲下列二端。

(1)學思並重。《論語》:“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爲政》)學是向客觀經驗的學習,當然以見聞爲主。《論語》上常將見聞對舉。思是把向客觀經驗方面所學得的東西,加以主觀的思考,因而加以檢別、消化。學與思,構成孔子求知的完整方法。學貴博,貴疑,貴有徵驗。“博學於文”“博我以文”“多聞厥疑”“多見厥殆”“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及歎服夏禮殷禮的杞宋不足徵,都是這種意思。孔子所說的“信而好古”(《述而》),朱元晦以“信古”釋之,則此句中之“而”字爲無意義,因有一“而”字,乃表明一句中,含有兩事,如上句“述而不作”,“述”與“作”正是兩事;則“信而好古”,亦必“信”爲一事,“好古”爲一事。所謂信者,蓋亦指有徵驗而言。古今豈有無徵驗而成爲知識?對於學而言思,上面所說的厥疑、求證、都是思的作用,但思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既是由已知以求未知的推理。推理乃思考的主要內容。孔子既重思考,自然重視推理的能力。例如,“溫故而知新”,“告諸往而知來者”,顏淵“聞一以知十”,子貢“聞一以知二”,這都是推理的結果。“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這是不思,因而沒有推理的能力,亦即沒有思考的能力,所以孔子認爲不值得教誨。不過在孔子看來,思要以學所得的東西做材料;沒有材料做根據的思,乃至以很少的材料做過多的推理,都是危險(思而不學則殆)的。所以他說:“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衛靈公》)總之,他是主張求知識應學思並重,而以向客觀經驗學習尤爲最重要。

(2)正名。孔子所說的正名,是廣義的,既包括知識與行爲兩方面而言。但僅就正名的本身來說,則較驗名之正不正,不論此名屬於哪一範圍,依然是知識的活動。並且孔子認爲正名是爲了語言表達的正確;而語言表達的正確,乃行爲正確的基礎。所以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他說“觚不觚,觚哉觚哉”,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是他的正名主義。《莊子·天下》篇謂《春秋》“以道名分”,董仲舒《春秋繁露》謂:“《春秋》辯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深察名號》篇)故正名當亦爲《春秋》的重要目的之一。孔子的正名主義,在求知方面,居於極爲重要的地位。惜除荀子稍有申述外,此一方面,未能得到正常的發展。

在陳絕糧

(三)立德的方法,亦即開闢內在的人格世界的方法,在這一方面,也略可分爲下列兩端:

(1)立德是實踐,所以立德的方法,是實踐的方法。而如上所述的下學而上達的歷程,在實踐的方法上,有其非常的重要性。以孝弟爲“爲仁之本”(《學而》),這是下學而上達;以忠恕爲一貫知之道,也是下學而上達;以非禮勿視勿聽等爲爲人之目,也是下學而上達。凡孔子所答門弟子之問,都是從下學處說,尤其對於問仁;不如此,便無切實下手、入門之處,會離開了道德的實踐性,結果將變爲觀念遊戲的空談。這種下學的本身,便含有上達的可能性在裡面。但不經提點,一般人在精神上便容易侷限在某一層次,以一善一德爲滿足,而不易繼續開闊上去。所以孔子對自己的學生,一方面是不斷的要他們落實。例如,子貢說:“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孔子便說“賜也,非爾所及也”(《公冶長》)另一面,則不斷地把他們從已有的成就中向上提。例如子貢說“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孔子便說“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學而》),他稱子路“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及“子路終身誦之”,便說:“是道也,何足以藏。”(《子罕》)“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爲政》)的這一章,全系孔子下學而上達的自述。

(2)求知是對客觀對象的認識,而立德則須追問一個人的行爲的動機,所以立德特重內省,亦即是自己認識自己的反省。例如“吾日三省吾身”(《學而》);“見不賢而內自省也”(《里仁》);“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公冶長》);“內省不疚”(《顏淵》)等皆是。孔子所說的“默而識之”(《述而》),及“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衛靈公》),也是一種積極性的內省。與內省關連在一起的,便是消極的改過,積極的徙義。這正是下學而上達過程中最具體的功夫。例如“過則勿憚改”(《學而》);“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述而》)等皆是。

孔子所開端的治學方法,在求知方面沒有得到繼續的發展,在立德方面,自漢迄唐,亦未能在人格世界中擴疆闢宇,所以在這一方面的方法,也蕪塞不彰,直至宋明理學心學起而始能遠承墜緒。

第四,教育價值之積極肯定,及對教育方法之偉大啓發。孔子對政治上的究極理想,乃在政治權力自身之消解;所以他說:“爲政以德,比如北辰,居其所,衆星拱之。”(《爲政》)又說:“無爲而治者,其舜也與?舜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衛靈公》)但從“有教無類”這句話看,他是把教育自身的價值,遠放在政治的上位;並且他對教育是採取啓發的方式,而不是採取注入的方式,這已爲一般人所瞭解,但除此之外,他更重視個性教育。所謂重視個性教育,乃在於他不是本着一個模型去衡定人的性格,而是承認在各種不同的性格中,都發現其有善的一方面,因而就此善的一方面與以成就。他雖然認“中行”是最理性的性格,但“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爲”(《子路》)狂狷也有善的一面。並且他門下有成就的學生,性格幾乎都是偏於一邊。“柴也愚,參也魯,師也闢,由也喭”,及“賜不受命”(《先進》)等即是。當他說“古之狂也肆……古之矜也廉……古之愚也直”(《陽貨》)這一類的話時,都是在各種不同個性中發現其擅處長處而加以成就的意思。這較之後來宋儒所強調的變化氣質,似乎更合乎人性的發展。

刪述六經

第五,總結整理了古代文獻,而賦予以新的意義,從文獻上奠定了中國文化的基礎。孔子刪訂《六經》,今人每引爲疑問。但從論語看,他分明是以《詩》《書》《禮》《樂》爲教材,並對《樂》與《詩》,曾加以修正,而賦予《禮》以新的意義;准此以推,其對《書》,亦必有所整理與闡述。故《詩》《書》《禮》《樂》,在先秦儒家中,皆得成爲顯學。孔子因魯史而作《春秋》,在先秦早成定論。《論語》中,有兩處提到《易》;而《易傳》雖非孔子所作,但其出於孔門,則無可疑。且其中所引之“子曰”,可信其多出於孔子。綜合以觀,則孔子之刪訂《六經》,並各賦予以新的意義,一面總結了他以前的文化,同時既通過他所整理闡述過的文獻,以啓迪後來的文化,這是決無可疑的。在先秦時代,由孔子所開創出來的一個偉大的教化集團,是以《詩》《書》《禮》《樂》《春秋》《易》爲中心而展開的。

夢奠兩楹

第六,人格世界的完成,這即是統攝上述各端的性與天道的合一,而爲後面所要詳細敘述的。……若按照傳統的宗教意識,天可以從上面,從外面,給人的生活行爲以規定:此時作爲生命主體的人性,是處於被動的消極的狀態。但在孔子,則天是從自己的“性”中轉出來;天的要求,成爲主體之性的要求;所以孔子才能說“我欲仁,斯仁至矣”這類的話。對仁作決定的是我而不是“天”。對於孔子而言,仁以外無所謂天道。他的“天生德於予”的信心,實乃建立於“我欲仁,斯仁至矣”之上。性與天道的貫通合一,實際是仁在自我實現中所達到的一種境界:而“我欲仁,斯仁至矣”的仁,必須是出於人的性,而非出於天,否則“我”便沒有這樣大的決定力量。如第六章所說,孟子是以心善言性善,所以當孟子說“仁,人心也”(《告子上》)的話時,實等於說“仁,人性也”。這正是繼承孔子人性論的發展。由於孔子對仁的開闢,不僅奠定了爾後正統的人性論方向,並且也由此而奠定了中國正統文化的基本性格。這是瞭解中國文化的大綱維之所在。

摘自徐復觀著:《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本轉載僅供學術交流之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敬請聯繫,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