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財劃法要重編明年度預算? 政院、主總送立院報告不再提
立法院財委會下週一進行的「行政院表示:因財劃法修正,114年度總預算須重編」專題報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明年度總預算甚至需要重新編列,財委會下週一進行的「行政院表示:因財劃法修正,114年度總預算須重編」專題報告。根據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主計長陳淑姿送至立院書面報告,並未提及預算再重編,僅指出,預算案已送請立院審議,希望儘速審議通過並執行。
李國興表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雖有賸餘209億元,但並計特別預算後,歲入歲出仍差短1789億元。且行政院已覈定納編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之個案計劃,115及以後年度待編列數合共4212億元,仍需迴歸總預算納編,中央政府整體財政負擔仍相當沉重。
李國興指出,立法院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佔整體歲入9%,且一般性補助款亦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2501億元編列,將嚴重影響中央政府推動各項政策之財政能力。
陳淑姿表示,本次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甚至部分縣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已大於其113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無須再自籌財源。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收入劃分宜搭配事權檢討,修正相關行政作用法,移撥合理業務予地方政府辦理。
陳淑姿指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刻正於立法院審議,中央43個主管部會,其中33個已經完成初步審議,另10個尚陸續審議中,另地方政府預算也已大部分完成審議,22個縣市,其中20個已在議會完成審議,僅剩2個縣市尚未完成審議。期望立院能儘速審議通過,以利各項施政順利推動。
對於李慧芝「預算重編」說法,行政院日前緩頰表示,李慧芝日前只是指出立法粗糙違誤之處,因爲這些衝擊都會造成行政機關在施政上的窒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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