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總處6日赴苗栗縣警局 視察宣導放寬加班時數
頭份警分局南莊分駐所官警逮捕涉嫌偷竊反光鏡的饒姓竊嫌,平息一場民怨。(讀者提供/謝明俊攝)
公務人員服務法新修訂加班時數限制,針對警察人員限縮每個月不得超過80個小時,苗栗縣警局因警力不足,因此,被迫撤離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集中執勤,經過警政署反映不符實際勤務需求,行政院人事總處同意警政署修訂加班時數提高至100小時,人事總處6日上午視察苗栗縣警局宣達,未來部分偏遠派出所是否可以恢復運作?將待縣警局精算後決定。
今年7月間,南莊鄉東河村風美聯外道路的苦花潭至鱒魚場路段間,以及加里山登山口路段,一共6面道路反光鏡不翼而飛,由於風美聯絡道是東河村通往鹿場、鹿湖山區的唯一通道,沿路都是山區彎道,反光鏡不見,嚴重影響來往車輛安全,引發當地鹿場、鹿湖及東河等部落原住民長老不滿,認爲就是因爲東河及陸家派出所撤離後,沒有警力駐守才造成宵小囂張,竟敢將維護族人通行安全的道路反光鏡偷走,原民族人一度蘊釀要集會陳情抗議派出所撤離警力。
頭份警分局南莊分駐所所長戴聖榮知悉後,發動全所員警全力查辦,根據現場相關跡證逐一查訪,鎖定有毒品前科的饒姓男子涉有重嫌後拘提到案移送法辦,才平息部落族人的不平。
新修訂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每日上班時數爲8小時,延長辦公時間每月不得超過80小時,警政署根據這項修訂內容,也明訂各警局、機關,每日服勤爲8個小時,每天超勤以2個小時爲限,每月不得超過80小時。
苗栗縣警局爲應今年元旦起實施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規定,集中警力聯合執勤,自去年12月起先後撤離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包括頭份警分局陸家所、東河所及蓬萊所等,新制實施後引起當地居民恐慌,南莊當地縣議員楊文昌就強調,沒有派出所就像被拋棄沒人保護,當地居民都希望能增加警力恢復派出所運作,讓居民能夠安心居住,免於恐懼。
警政署在接獲各地警察機關反映新制限縮時數,嚴重影響轄區治安工作維護,經向人事總處反映調整,終獲人事總處同意警政署「有關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實施要點」新修訂,其中第5條特殊性每月以不超過100小時,並取消3個月不得超過240小時的限制,並於今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