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日籍女學生判8年半 運將堅稱「兩情相悅」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市謝姓計程車運將被控性侵日籍學生案,臺灣高等法院7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謝男還押時仍強調他是被誣賴的,稱與女學生是「兩情相悅」。

謝男被控於100年7月11日晚間9時許,在捷運站搭訕迷路的日籍女大生謊稱帶她去找男友,卻載往新北市土城山區性侵,檢方對他具體求刑10年11個月。謝男一審時否認犯行法官女方的驗傷診斷書傷勢照片警方現場勘查報告等事證,認定謝男涉案,判處他8年6個月徒刑高院今天維持原判決。

由於謝的羈押期限至2月18日屆滿,高院合議庭宣判後開延押庭。謝男辯護律師表示,謝的祖母父親近期相繼過世,需要他回家探視,請求法院讓謝男交保,或以其他保全措施停止羈押。不過,合議庭當庭評議後仍決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