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3萬3移工續留臺灣門檻大降 恐排擠國人就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林良齊攝)
移工變移民門檻大降!行政院在2018年時曾提出《新經濟移民法》並設定薪資門檻,在產業人力須高於4萬1393元、社福人力須高於3萬2000元,但據今天行政院報告提及,未來產業類移工薪資只要達3.3萬元、家庭看護2.4萬元,且工作達6年以上,並擁有技術條件就可以再續留臺灣工作,外界憂心會排擠國人就業,勞動部表示,移工轉換成中階人力前仍要辦理國內求才,並以國人優先聘僱。
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年中調查指出,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缺逐年擴大,在去年年中達到13.1萬人,爲了滿足僱主用人需求,勞動部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續將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僱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並擬在4月30日前上路。
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在臺灣工作6年以上的移工共有20.6萬人,其中產業移工12.2萬人、社福移工則有8.4萬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表示,許多僱主反映許多移工來臺已久且累積有許多經驗,但宥於就業服務法限制,產業類移工滿12年、家庭移工滿14年就要離開臺灣,因此擬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放寬在臺年限限制。
蔡孟良說,因此針對在臺6年以上移工,且產業類薪資達3.3萬元或年薪達50萬元上、機構看護工月薪達2.9萬元或家庭看護工月薪達2.4萬元,且符合技術條件就可以不受產業類12年、家庭類14年限制,而且只要用中階技術人力資格在臺灣工作滿5年、且薪資達基本工資2倍(現爲5萬500元)或取得乙級證照資格等就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證。
蔡孟良指出,至於移工薪資達3.3萬及2.4萬元是依照「職類別薪資調查」平均合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得出,未來也會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