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罰不輕!臺南市首創「實價登錄線上查」 專人在旁輔導登記

實價登錄新制7/1上路。(示意圖記者建宇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實價登錄新制自7月1日開始施行,申報不實裁罰不輕,依情節不同可處6000元至15萬元罰緩,爲避免民衆小心受罰,並使新制順利接軌,臺南市長黃偉哲要求超前部署,地政局輔導民衆及業者登錄,並提供查詢方式增加資訊透明度,於新制上路後主動排定3個月的輔導期,至109年9月底前,轄區各地政事務所登記收件處均安排實價登錄輔導員,由專人主動協助解決各項實價申報問題,目前沒有任何逾期申報。

黃偉哲表示,實價登錄新制自7月1日開始施行,將買賣實價申報義務迴歸到買、賣雙方,更將申報期限舊制的登記完畢30日內,提前到登記時就需同時申報,加快實價資訊揭露速度爲方便買、賣及申報代理人查閱,提高資訊透明及降低可能因申報錯誤造成裁罰問題。

爲此,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推出全國首創「買賣實價申報結果查詢」服務,申報人及其代理人可隨時透過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輸入身分證及收件字號,即可查詢自己或受託案件的申報狀態序號價格,而該功能也使得買、賣及申報代理人三方均能互相勾稽申報內容,確保申報價格的正確性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新制實施至今受理買賣登記案件已逾6000餘件,並同登記案件同時申報比率高達99%,沒有任何逾期申報發生,施行成果亮眼,目前實務上8成以上的案件均是委託地政士代書)代爲申報,新制取消了地、建號標的資訊的填寫,改由地籍系統自動帶入,雖然解決了舊制容易因標的誤填而受罰的狀況,卻也導致民衆或代理人留存的申報書查閱較爲不便。

地政局補充,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裁罰不輕,依情節不同可處6000元至15萬元罰緩,爲避免民衆不小心受罰,分析新制實施以來實價登錄案件,已經沒有逾期申報,而涉及價格資訊申報不實主要是因紅單轉讓、交易總價誤填及車位數量、車位價格未計入或重複計算等態樣

局長陳淑美呼籲,準時申報並反覆確認申報價格爲避免受罰之不二法門,而申報過程如有疑問,除向各地所地價課洽詢外,也可參考地政局網站下載專區的「臺南市實價登錄新制QA」,確保申報資訊之正確性,降低申報錯誤受罰之風險

▼臺南首創輔導員協助實價登錄房價。(圖/臺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