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鄉長求連任控開賭盤 判賠20萬並在臉書「自曝罪狀」

新園鄉長方冠丁指控黃昭展開賭盤又慘了,屏東地方法院再判方賠20萬元並在臉書社團公開刊登判決全文。(翻攝方冠丁臉書/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新園鄉長方冠丁在前(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爲尋求連任而在公開場合指控幫對手助選的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黃昭展開賭盤影響選舉,結果被法官依誹謗罪處拘役59天確定,事後,黃再向方求償100萬元並要在「新園好厝邊」、「新園鄉大小事」、「新園好逗陣」等臉書社團公開判決全文,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後,法官判方賠20萬元,並公開刊登判決全文。

判決書指出,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黃昭展替新園鄉長候選人周能智助選,而方冠丁爲競選連任竟在一場造勢晚會上公開指稱黃昭展就是「開一個賭盤,賭一個博、賺一個錢,拍拍屁股又回去了」,黃聞訊後怒告方誹謗,法官最終判處方拘役59天確定,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

在刑事訴訟告一段落後,黃又向方提起民事訴訟的賠償,黃要求方要賠他100萬元的慰撫金,同時還要在「新園好厝邊」、「新園鄉大小事」、「新園好逗陣」等臉書社團公開刊登該案的刑事判決全文,以此回覆名譽。

方則反駁道,黃在助選時也在公開場合批評他頭殼不好、施政能力不佳,加上坊間有傳聞黃涉及地下賭盤影響選情,所以他纔會說出那番話,再者,判決全文在司法院公開的網站即可查閱,不需要再公開刊登於臉書社團。

對此,法官認爲黃雖有公開批評方,但方不能以損害對方名譽的方式攻擊回去,至於黃要求方公開刊登判決全文,也不會讓方感到自我羞辱,因爲3個社團的人數都未達3萬人,而社團雖是公開,但沒加入社團的民衆在沒搜尋的情況下,也不會看到貼文,加上貼文不用付費,綜觀來看,黃這一要求是對方侵害最小、併兼顧回覆名譽的適當處分。

因此,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判方賠20萬元,並在「新園好厝邊」、「新園鄉大小事」、「新園好逗陣」等臉書社團公開刊登,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526號刑事判決全文,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