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陸媒駐臺過5關 來臺言行還被盯梢

陸媒來臺駐點過程複雜,絕非拿着「一卡皮箱」就能隨時出發。圖爲2001年2月,第一批來臺駐點採訪的大陸新華社記者範麗青(右三)及陳斌華(右二)。(本報資料照片)

《自由時報》指稱新華社駐臺記者涉入臺灣電視臺政論節目,真相如何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其實陸媒來臺駐點流程繁瑣,就算取得許可來臺,一言一行都會被我方相關單位「緊盯」,也必須遵守規範。2020年就曾發生「東南衛視」駐臺記者因涉及在臺製播政論節目,而遭我方廢止記者證與來臺許可證後離境等情事。

馬政府時期極力推動「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除恢復新華社、《人民日報》等來臺駐點,也放寬陸媒駐點在臺停留時間,從1個月放寬至3個月。2020年因疫情實施入境管制,我對陸媒來臺駐點採取「專案申請」方式迄今。

陸媒來臺駐點過程複雜,絕非拿着「一卡皮箱」就能隨時出發。按我方規定,來臺駐點除要準備申請書、駐點記者照片和大陸身分證,還得備妥在職證明與個人簡歷,此外,還得備齊前任駐臺記者至少5篇在臺報導供審,所需資料五花八門,缺一不可。

光有上述資料還不夠,還得委由臺灣當地媒體向我政府單位提出邀請函、委託書,並出示相關保證書後,纔算完備,但這僅是跨出第一步而已。

在陸媒記者費盡心力準備完申請文件後,就會進入到跨部會審查的流程。由臺灣媒體送件,首先會由移民署初步程序審查,主要是文件審覈,如遇資料缺漏,就必須即刻補正,這一來一往也就可能耽擱些許時間。

幸運通過初審,接下來就進入實質性的「跨部會審查(聯審會)」;屆時如陸委會、文化部等單位代表加入聯審,整個行政流程大約需花1.5到2個月,抵臺後,有時還得接受我方官員喝咖啡「面談」。

來臺期間從事的採訪行爲也須符合我方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採訪新聞目的不符事項,否則將可能面臨被我方廢止駐臺證件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