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再出手 外國人買商業及住宅用地須獲批准
新加坡律政部和土地管理局日前宣佈,即日起外國人購買目前被規畫爲「商業及住宅」用途的地段,必須獲得政府批准。圖爲新加坡城市風光。(新華社)
新加坡律政部和土地管理局日前宣佈,即日起外國人購買目前被規畫爲「商業及住宅」用途的地段,必須獲得政府批准。目的是爲了保護新加坡人的住宅用地。
被規畫爲商業及住宅用途的發展地段,如今將被視爲住宅房地產,並受到住宅房地產法管制。商業及住宅地段已從土地用途地段名單中撤除,這類地段原本指定爲非住宅房地產。
商業及住宅房地產可能包括購物中心、酒店,以及辦公與住宅房地產。例如羅撥申道(Robertson Walk)和友乃德廣場(UE Square)。目前規畫爲商業及住宅的用地,必須至少有60%的樓面用於住宅用途。
已擁有這類用地或房地產的外國人(個人和公司),若打算按原樣保留該房地產,則無需尋求批准,但如果他們希望保留和重新開發該房地產,則必須獲得批准。
而滿足以下條件,則可以豁免尋求批准:這些打算購買或收購權益的外國人,在2023年7月20日之前已獲得賣方授予選購權書(Option-to-Purchase, 簡稱OTP);OTP於8月9日或之前行使,並且OTP在7月20日或之後並沒有改變。
這個條例改變和其他更新,是新加坡政府對住宅房地產法下的非住宅房地產表進行定期審查的一部分。7種用地包括:商業1、商業2、商業1-白色、商業2-白色、商業/機構、保留地段和特殊用途,也被添加到名單中,因爲此類土地通常不允許住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