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離家交男友「我們分手了再跟你離婚」 夫乾等14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哲(化名)控訴妻子小涵(化名)婚後僅同住2、3個月,便離家前往外縣市工作,還交了男友,他詢問是否要辦理離婚,得到的回答居然是「反正我們分手了,我就會跟你辦離婚」,實在沒有辦法了,他才決定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最終裁定準許阿哲的請求,判兩人離婚。

▲小涵婚後僅與阿哲同住2、3個月便離家去外縣市工作。(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哲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和小涵是在14年前結婚,但兩人僅共同生活2、3個月,小涵就自己前往高雄工作,至今都沒有回來,而且另外交了男友,他自認雙方感情早已產生破綻,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阿哲的家人也出庭證稱,自己直到今年初才搬家,但在過去同住期間,見到小涵的次數不到10次,只有在過年時纔會碰到。面對上述指控,小涵經過桃園地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從阿哲出示的錄音譯文中可知,當阿哲詢問小涵男友的職業、究竟要等到何時才能辦理離婚,小涵回答「1、2年吧」、「反正我們分手了,我就會跟你辦離婚」,顯然兩人都無意繼續維持這段婚姻,確實存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雙方皆具歸責性,最終裁定準許阿哲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