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槍手連開17槍後投案 北檢聲押禁見法院準了
新北市新店區昨(26日)驚傳槍擊案,中興路一段一處建商招待所遭開17槍,槍手高偉哲逞兇後立馬騎機車攜改造手槍到派出所投案。警詢後今(27日)依槍砲及恐嚇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復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北地院晚間裁準。(圖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新店區昨(26日)驚傳槍擊案,中興路一段一處建商招待所遭開17槍,槍手高偉哲逞兇後立馬騎機車攜改造手槍到派出所投案。警詢後今(27日)依槍砲及恐嚇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復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北地院晚間裁準。
警方調查,新店區中興路一段一處私人招待所遭身穿黑衣黑褲的槍手高偉哲(26歲)連開17槍,逞兇後立馬騎機車到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我剛剛開槍。」並交出一把改造手槍及空彈匣說要投案。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將人上銬押到新店偵查隊。
新店偵查隊長王凱文昨表示,高男投案後辯稱,去年曾和朋友在店門前,因講話太大聲,曾遭屋主劉姓男子出言制止後,還揪衆毆打,致心生不滿,於是纔會騎友人機車到新店開槍泄憤。
警方表示,也會通知遭開槍的屋主劉男到案說明,警詢後今下午依槍砲及恐嚇罪嫌將高男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林晉毅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院晚間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