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捷運「攝狼」起底 富二代手機電腦搜出上百偷拍影像
有女子日前從捷運大坪林站出站,疑遭「攝狼」尾隨偷拍,警方過濾監視視畫面,持票將譚姓男子拘捕到案,從他的手機、電腦查出上百偷拍照片.影片。(圖/中時資料庫/王揚傑攝)
日前,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捷運站1名27歲女子,搭乘電梯時疑遭色狼偷拍裙底,儘管她大聲喝斥、持手機錄影反蒐證,但仍被嫌犯倉皇逃脫。被害女子向新店警分局報案後,警方經多日追查,成功鎖定31歲譚姓男子涉案,並於本月18日至譚男住處拘提搜索,從他手機、電腦內查獲百部偷拍影像檔,當晚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裁示以10萬元交保。
14日,受害的王姓女子男友在臉書社團「我們是新店人!!好山好水,就是愛新店」PO文,心疼表示女友一早從大坪林3號出口搭手扶梯欲出站時,瞬間感覺到小腿被碰觸,於是猛然回頭,驚見一名男子正彎腰偷拍她裙底風光,於是嚴厲喝斥,並試圖攔下譚男。
當場譚男知道行跡敗露,因此故作鎮定的加快腳步逃走,而機靈的王女則趕緊用手機錄影反拍試圖質問,心虛的譚男見狀,趕緊伸手遮擋鏡頭,拔腿就跑,就這樣王女一路追到馬路上,高喊「抓住他!」但最後譚男仍消失在王女視線裡,闖紅燈跑入大坪林站5號出口。
根據警方調查,當日中午接獲王女報案後,捷運公司隨即出面協助,申請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出入站刷卡紀錄,確定偷拍男子身分爲31歲譚姓男子。據悉他相貌堂堂、家境富裕,身高180公分以上,犯罪行徑與本人外表呈極大反差。
確認身份後,警方便於18日下午,持臺北地院和臺北地檢拘票到譚男住處搜索、拘提,查扣2支智慧型手機及1檯筆電,查獲他逾100偷拍照片及影片,當晚由檢方遠端視訊偵辦,最後當庭裁示以10萬元交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