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公司收到《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書》
8月13日晚間,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A,000571.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稅務局8月8日簽發的《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書(扣押/查封適用)》,鑑於公司未按規定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經國家稅務總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局長批准,決定從2024年8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對單位的1筆對外股權投資予以查封。公司2017年出售參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應繳所得稅款5100.76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計已繳納稅款3766.96萬元(不含滯納金),尚欠繳稅款1333.8萬元(不含滯納金),欠繳滯納金4204.5萬元。上述查封股權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公司納稅評級和信用評級受到負面影響,如果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稅務局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公司資產存在拍賣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