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年放30萬天燈擬貼標章收費 僅聘3稽查人員民代盼增額

新北市議會今一讀審查《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天燈標章並收取永續發展費,新北市議會審議,平溪每年約施放30萬個天燈,目前暫定每個收費20元以上,費用仍待委員會審議討論,稽查人力暫估3名;議員籲大小天燈標章,應有不同收費標準及避免黑戶業者,另也應增加稽查人力,經發局迴應,會於上路前沙盤推演評估人力是否足夠。今一讀會通過送法規會審查。

經發局何怡明表示,過往施放天燈易產生致災風,爲落實使用者付費,環境經濟永續發展,因此擬徵收天燈永續費,用於天燈施放衍生相關課題,如致災風險的賠償作業,並挹注於地方商圈與永續創生。

消防局統計,2020到2024年平溪天燈共有19件,其中17件造成農作物受損,另2件造成住宅輕微損失。

民進黨議員張維倩提出質疑表示,如有業者開着發財車去賣天燈可以嗎?還是規定一定要有商號才能販售?憂心天燈品質下降且黑戶業者會跑給稽查員追,經發局如管理鬆散亦有漏洞產生。另要求針對不同天燈尺寸應有不同收費方式。

何怡明說,天燈標章收費定價會在經發局的永續發展管理基金會委員會討論,認爲對於市場價格波動性不致於產生太大影響。

民進黨議員林裔綺則認爲,自治條例通過後的第一年資金可能尚未到位,如有造災賠償問題,要求市府先以公務預算支出協助;民進黨議員鍾宏仁則要求建立檢舉獎金機制。

民進黨議員黃淑君、張錦豪則要求未來稽查權責要分工清楚,避免各單位屆時互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