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喉案 補償父母180萬
國三生割喉案楊姓死者家屬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協助下,獲新北檢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記者蔣永佑/攝影
事發後,犯保協會新北分會除提供被害人家屬陪伴服務及法律諮詢,另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協助家屬向新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依規定,補償金由地檢署或檢查分署支付,經費來源主要爲機關預算、矯正機關作業賸餘、沒收的犯罪所得、緩刑或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
依去年初新修正犯保法規定,國家對於因犯罪行爲導致死亡者遺屬,給付的補償金固定爲一八○萬元。此案新北檢上月廿二日審議通過,死者家屬待收到新北檢核發的決定書,就可向地檢署一次請領全額補償金。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就讀國三楊姓死者因阻止隔壁班林姓學妹擅自進入教室找朋友,喝斥對方「你又不是我們班的!」林女離去後,找同班郭姓乾哥回頭討公道,雙方口角引發肢體衝突,郭姓少年涉持彈簧刀,當衆朝死者頸部、胸口連刺數刀,死者經送醫以葉克膜急救一天半,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最後仍不治。
今年三月廿一日,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歷經長達三個月調查,宣示將涉案郭姓少年和林姓少女移送檢方偵辦。
因全案事證充分、明確,新北檢僅偵辦廿七天,上月十日便火速將二人依殺人罪嫌起訴,兩名少年從移送檢方偵辦到起訴移審回少年法庭,並持續羈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