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代拆辦法修正案23日上路 危險建物免經協調可強制拆除
「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修正案23日發佈實施,未來市府將針對危險建物都更,免除公私協調程序。(新北市都更處提供)
新北市都更處今表示,「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修正案23日發佈實施,未來市府將針對危險建物都更,免除公私協調程序,只要提送大會報告後,即可準用建築法第81條執行強制拆除不同意戶,加速消弭危險環境。
都更處指出,新北市府一直持續推動都更三箭政策,不遺餘力協助住戶處理海砂屋、耐震能力不足等危險建築物,爲此,市府團隊從最開始的鑑定、到輔導、到重建,爲海砂屋更新之路建構全面性的完整服務及配套措施,現在「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的修法上路,更是完備了本市防災都更拼圖。
都更處表示,市府透過建立跨局處合作機制,由技術、資金、法令三大面向制訂全方位政策。從啓動重建的開端——提供耐震初評費用全額補貼及新北挺安全方案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使住戶順利跨過「鑑定費」的第一道門檻。
結合新北住都中心及市府都更推動師的技術輔導、整合量能,協助社區逐步凝聚共識,邁出重建的第一步,並透過多元途徑讓社區選擇最適合的重建道路,協助住戶重返安全的家園。
都市更新處指出,過去針對危險建物的重建機制雖不乏獎勵誘因,但相對缺乏強制力,今年4月1日「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的出爐,則強化了公權力介入機制,透過強制停用及強制拆除等必要手段,保障全體住戶的身家性命安全,而在今年9月1日推出防災都更2.0「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劃」,針對同意比率已達9成或未同意戶爲一戶的案件,提供1.5倍原建築容積或基準容積重建,更加強了整合誘因加速推動防災都更。
另由市府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的「新北挺安全方案」截至今日已有19案申請,考量仍多有民衆在持續詢問,決定滾動檢討將原定今年底截止的挺安全方案,延長受理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