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8家保全業者工時長薪資低 共挨罰141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公佈113年度第1波違法僱主名單,有18家保全業者遭罰,主要是低價競標社區管理,導致保全員工資遭壓低至未達法定基本工資且超時工作情形嚴重,共遭罰141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今年第1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僱主名單,共有371家業者違法,開罰金額高達新臺幣1900萬元。
勞工局表示,裁罰金額前2名爲統聯客運及淡水客運,僱主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更換班次時未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時間,且多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加重裁罰80萬元及73萬元。
另外,從這波違法名單發現,有18家保全業者遭裁罰,違法態樣以工資未達法定基本工資及使勞工超時工作情形較爲嚴重,依違反勞基法遭開罰金額共計達141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現今多數社區管理委員會將社區保全業務外包給保全公司處理,業主(管委會)爲降低成本導致保全業間削價惡性競爭,愈低價者得標,首當其衝就是第一線保全人員的勞動權益。
陳瑞嘉表示,實務上,保全工作者的薪資是以基本工資爲基礎,按照實際工時與一般工作者正常工時的差額等比例增加,但保全業者以低價得標從中抽取利潤後,再以低於基本工資比例的薪資僱用保全員,以及讓保全員每日工時長達10小時。
他指出,爲避免保全服務提供的品質受到影響,相關業主(管委會)應一同遏止削價競爭的風氣,從源頭改善保全員的勞動條件,共同創造良好勞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