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花蓮縣震災災區農漁民 加碼提供專案農貸展延免息

農金署說明,爲協助花蓮縣受災農漁民復建,減輕其貸款負擔,依據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及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即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災區受災農漁民得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向原貸款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農業部補貼,免予計收。

農金署表示,爲協助受災農漁民復建,已請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積極提供金融協助,並儘速將前揭措施刊登於營業廳公佈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如有相關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金署: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