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新車通路號令產險業 金管會查車商保代

保險局將檢查車商保代是否有落實去年6月的調查表制度。(圖/本報資料照片)

說到就要查到。金管會12日公佈,2020年6月1日起,要求13家車商保代必須提供調查表列出代理的所有產險公司,供購車民衆自行勾選想投保的車險,此制度上路已滿一年,近期即要了解車商保代執行狀況,不排除會抽樣打電話給保戶,瞭解車商保代是否按規定揭露所有代理產險公司。

這樣措施是爲解決多年來車商挾通路以令產險公司的情況,臺灣一年要銷售40多萬輛新車,車商保代藉着強勢銷售通路,要求產險公司提供量身訂作車險保單、高佣金或獎金、分潤等,而車險又佔產險業者一半以上的保費量,因此這種情況讓產險公司頻吃罰單。

國內大型車商幾乎都有成立保代公司,代理車險保單,據保險局統計,目前國內共13家車商保代,即和安、臺灣賓士、德鎔、順益、六和國際、臺灣本田、百泰、協進、南陽、凱興、華中、福斯國際、福灣等保險代理人公司,即涵括臺灣大部分新車的銷售通路,也挾着強大的新車銷售量,要求產險公司配合,否則就不再代理其車險,產險公司爲了要業績,只好低頭。

也有車商直接有自家產險公司,如和泰汽車即投資有和泰產險,裕隆亦投資有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亦曾出現產險公司配合自家車商、欠缺內控的缺失。

民衆購買新車,一般都會爲愛車投保保費較高的任意車險,如無論什麼原因造成車體毀損都理賠的甲式車體損失險,另外還有竊盜險、三人責任險及各式附加險,車險也是產險公司主要的業績來源,若長期被車商保代牽制,恐不利產險業經營。

但此問題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保險局只好從確保消費者權益角度出發,要求比照銀行銷售住宅火險、地震險的方式,要求車商保代自己代理車險的所有產險公司列成表格,交給客戶自行選擇,消費者若聽從業務員建議選擇保單也合法,但至少將自主選擇權還給保戶。

金管會12日再度提醒民衆,透過車商保代所屬保險業務員投保汽車保險時,除應瞭解投保的保險種類與保障範圍是否符合需求,並可自行選擇想要投保的保險公司,不必由保險業務員決定;至於調查表上路一年,保險局將瞭解車商保單是否有落實揭露,若有疏失,保險局應會祭出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