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警車連續違規 中線等紅燈突左轉網怒:只許州官放火
該警車先是在雙白線上變換車道,接着又在中線等紅燈時,突然閃起左轉燈逕自左轉,影片曝光引發民衆撻伐。(翻攝自臉書「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
桃園1名網友日前在大興西路跟永安路口發現1輛警察連續違規2次,該警車先是在雙白線上變換車道,接着又在中線等紅燈時,突然閃起左轉燈逕自左轉,影片曝光引發民衆撻伐;雖然根據影片無法確定該警車是否在執行重大勤務,但有網友指出警車並未開啓警示燈或警笛聲,已屬違法可檢舉。
臉書「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日前發佈1則影片,影片中1輛警車行駛在馬路上,該警車原先在內車道上,行駛到一處路口前時,先是在雙白線上違規變換車道至中線道,在停等紅燈時,因爲燈號顯示爲可以左轉,警車竟在中線道突然閃起左轉燈,並逕自左轉,影片即爲後方駕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
其他網友留言說,「一次左轉道違規切中線,一次中線違規左轉,可以檢舉2次。選我正解」、「檢舉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緊急執行公務…選我正解」、「人家是波麗士,若沒有警急事件,又未有警笛聲可以舉發」、「沒亮執行燈,檢舉沒關係」、「官方說法:忘了開警示燈」。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99條之規定,警備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啓「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另外在緊急任務時,包含搶救災難、重大事故、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得啓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