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帶頭霸凌致師輕生還造謠、嘉市官員咆嘯受害家屬 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嘉義市嘉北小學前校長趙季薇任職期間,逕自於教室內強制裝設監視器並召開臨時教師晨會公審陳姓代理教師辭職原因,事後又向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引發網路霸凌效應,導致陳姓教師輕生憾事,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另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教師自戕案失當,亦有重大違失。繼前日糾正嘉義市政府、嘉北國小後,今(6日)通過彈劾嘉北國小前校長趙季薇、教育處前處長林立生兩人。

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趙季薇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爲由,於嘉北國小某班級教室內裝設監視器,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又於同年月7日召開有特定目的性及針對性之臨時教師晨會,將陳師私人離職理由公開請與會教職員檢視,復要求同仁對陳師離職原因提出質問,使其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

監察院表示,趙季薇並於媒體發表「學生遭剪髮事件卻未獲陳師處理」等不實言論扭曲事實,衍生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引發網路霸凌效應,肇生教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言行不當,確有違失。

監察院表示,而被彈劾人林立生身爲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負有掌理嘉義市國民教育等教育管理事項之權責,於處置上開自戕案,未妥適督導所屬,致所屬人員率爾提供應限制公開之陳師自戕案調查過程文件,給趙季薇參閱及修改,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懲處趙季薇之不當行爲,並對陳師家屬咆哮行爲屬實,案經媒體披露,均有失當。

彈劾案文結論,被彈劾人趙季薇擔任嘉北國小校長期間,言行未當肇生教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事件未當致生重大瑕疵,並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爲,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多項規定,事證明確,並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及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