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子期貨 系列報導二 契約規模爲電子期1/8-小型電子期 交易門檻更低

除契約價值外,其餘契約規格設計與現行電子期貨大致相同。有關交易標的、交易時間及契約價值等,說明如下:

一、交易標的:小型電子期貨契約標的同現行電子期貨爲電子類指數,系臺灣證券交易所編制,系表彰臺灣上市電子類股整體績效表現,爲市值加權型全集合指數。該指數以1994年12月31日爲基期,基期指數100,每隔5秒以成分股最新成交價格計算及公佈即時指數。

二、交易日與交易時間:一般交易時段時間爲上午8:45~下午1:45,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爲上午8:45~下午1:30;盤後交易時段時間爲下午3:00至次日上午5:00,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無盤後交易時段。

三、契約價值及最小升降單位: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乘數每點新臺幣500元,如以2021年4月底最近月份電子期貨契約之結算價856.4點計算,契約規模約新臺幣42.8萬元。另最小升降單位同現行電子期貨爲指數0.05點,最小升降單位價值爲新臺幣25元。

四、到期月份:契約掛牌交割月份包括交易當月起連續3個月份,另加上3、6、9、12月中3個接續季月,總共6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五、每日結算價:小型電子期貨每日結算價與現行電子期貨每日結算價相同,另交易人持有小型電子期貨各交割月份之未沖銷部位數,每8口契約得沖銷同一交割月份1口電子期貨契約。

六、每日漲跌幅:每日漲跌幅限制爲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上下百分之十。

七、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與最後結算價最後交易日爲到期月份第3個星期三,最後交易日若爲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爲最後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八、交割方式: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