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內衣掛陽臺又貼名牌 人夫還對元配說:「要住一起打拼」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有這麼荒唐的嗎?新北市一名在銀行上班的人夫陸續被妻子發現摩鐵發票陽臺掛其他女性內衣,他坦承與直銷女交往,原本說會分手才換得妻子原諒,但過了一週又反悔,傳LINE說「想跟她(小三)繼續維持男女朋友關係...東西會慢慢搬來,妳OK嗎?」過幾天甚至更換門鎖不讓妻子入內,讓元配火大提告,法官於本月13日判人夫與小三需賠元配50萬。

徐姓人夫偷腥。(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判決指出,住在中和區的30多歲徐男,在知名銀行上班,7年前結婚並育有一子,原本看似幸福的婚姻,去年某日卻被老婆發現外套口袋裡,有蘆洲區某間摩鐵的發票,徐男坦承外遇,但會以分手挽回婚姻,徐妻才決定不再追究,但過了一週,徐男到馬來西亞出差,竟然推翻自己的承諾!

他傳訊息告訴妻子,會繼續跟從事直銷的楊女繼續交往!但會金援妻子的生活。這樣的話讓徐妻深受打擊,「到底是在講甚麼東西啊」,「徐男還說,我心裡現在多一個人了」、「是我傷害了,對不起」、「楊XX要跟老公離婚,會被趕出家門,所以東西慢慢搬來家裡,妳OK嗎?」

徐妻追問,「所以你們現在是要住在一起嗎」,徐男說,「是想要住一起打拼」才能賺錢照顧妳跟乖乖(徐男與妻生兒子),徐妻認爲徐男根本在講幹話,傷心難過決定先回孃家散心

過了3周再回兩人的住處,卻發現一條不屬於她的女性內衣就掛在陽臺,其餘女性衣物還放在原本屬於她的衣櫃裡!還用姓名貼紙楊XX標記,讓她簡直氣炸了,最後夫妻倆大吵一架,她再次離家

又過了4天,妻子沉澱心情返家,才發現大門的鎖已經被徐男更換,她火大要求徐男交出鑰匙,卻得到這樣的迴應,「這邊不是妳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所以我換鎖,這邊不是妳的家了…我是房子主人,妳是我正在談離婚的妻子,我的房子有房客,不希望有人打擾,抱歉不能打鑰匙給妳」妻子忍無可忍一狀告法院

法官勘驗徐妻提出的相關照片,發現部分物品確實貼有楊女的姓名貼紙,且徐男在LINE對話中也坦承跟楊女有情感,認爲徐男、楊女言行已破壞徐妻家庭與婚姻幸福,昨判兩人須賠徐妻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地方法院。(圖/記者陳雕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