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骨灰房”扎堆,高價墓地的問題不應該這樣解決
來論
最近,家住江蘇南通某小區的趙先生心有餘悸,因爲他發現他家對門的“鄰居”不是活人,對門的房子是專門用於存放骨灰盒的“骨灰房”。據悉,趙先生的遭遇不是個例,據公開報道和《法治日報》記者調查採訪,全國多地出現了個人購買商品房用於專門放置骨灰盒的情況。
在城市裡,親人去世,通常情況下,家屬會購置一塊墓地,將骨灰盒安置在那裡,家屬會在每年特定時間前來祭奠。問題是,絕大部分大城市都面臨着土地供給異常緊張的共性問題。千方百計地賣地,加速推進土地資本化是各級城市政府實現GDP增長的重要手段。至於新批墓地,或增加以墓地爲主要用途的土地供應量,一般不在優先事項裡。其結果是,隨着各大城市老齡化程度越來越高,實際死亡人數越來越多,對墓地的需求越來越大,現有墓地價格自然節節攀升,墓地的基準價格,加上每年的管理費用,合計支出絕非小數目。社會學領域有一個概念叫“死亡成本”,即一個人死亡後所產生的各類費用支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價格不斷高漲的墓地成本。
既然用於存放骨灰盒的墓地買不起,家屬要如何安置和祭奠亡故的親人呢?於是,有些人想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即去城市所在的遠郊,或房價不高但交通還算方便的鄰近縣市購置一套小面積商品房,專門用於放置骨灰盒。很顯然,這種“骨灰房”平時無人住,僅僅在亡故親人的祭日、清明等時間節點,家屬或親友會從大城市趕過來,開門、祭奠、鎖門、離開,然後下次再來。考慮到普通商品房的產權期是70年,於不少人而言,相比在城裡購置墓地,這算是一筆劃算的“消費”。
上述“骨灰房”的問世,無疑與當前墓地類用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息息相關,但目前看很難有切實有效的解決之策。不難注意到,“骨灰房”的存在,客觀上導致了鄰避事件的滋生,媒體報道里的趙先生“心有餘悸”就是典型的反應。同時,筆者也相信換作任何一個人,都會有類似感受,誰都不想自家對門是無人居住的“骨灰房”,後者通常讓人心生懼怕,甚至毛骨悚然。從社會學視角看,是絕對意義的“非舒適物”。其間接效應還在於,如果一個小區“骨灰房”比較多,則其整體房價恐怕也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從而令一些無關業主經濟利益受損。
進一步可以探討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購買的商品房可否不用於居住,轉而專門用於存放骨灰盒?用於此種用途的商品房的重要信息要不要或應不應該告訴物管、居委等部門,甚至完全公開化?因爲購置“骨灰房”而引致隔壁鄰居不悅或不痛快的個人,要不要給心有餘悸的鄰居一定的經濟補償?相關社區自治組織或居民委員會要不要圍繞此議題進行公開的討論或商議?
□姚華鬆(作者系廣州大學社會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