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中央推動準公共托育服務 花蓮祭每月3000增額獎勵

花蓮縣政府響應衛福部推動準公共托育服務,今年祭出最高3000元的獎勵措施,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行列。(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響應衛福部推動準公共托育服務,今年祭出最高3000元的獎勵措施,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行列。(本報資料照片)

中央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行列,每年補助1.2萬元,花蓮縣政府響應該政策,今年也隨之祭出增額獎勵措施,提供每月最高3000元的獎金,藉此提升、穩定全縣的托育服務品質,建構友善的育兒環境。

縣府社會處婦幼科長範家榮表示,衛福部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今年提高0到2歲(未滿)托育補助,家長送託公共托育機構者,每月補助從5500元調升至7000元,送託準公共托育服務者,每月補助自8500元調升爲1萬3000元;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則祭出每年1萬2000元獎金。

他說,一般居家托育人員服務費用通常是自己與家長議價,不過市場有一定價格,無法隨意調漲,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行列雖需依規定標準收費,但中央推動該政策目的是希望能減輕民衆負擔,因此祭出獎勵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利用補助作爲誘因,讓保母提供穩定且持續的服務。

範家榮指出,居家托育人員提供服務需向主管機關登記,縣內目前共有341人登記,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有310人,爲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及私立託嬰中心加入準公共服務行列,經與業者、家長、保母及學者討論,今年起辦理「花蓮縣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措施」。

不過中央獎勵辦法規定較嚴格,且獎金以年計算,但縣府補助則以月核算,收托兒童年齡爲實際年齡未滿2歲前送託且申請補助時未滿3歲,申請人數上限爲2人,1人1500月,2人3000元,詳細申請辦法與標準可至社會處官網查詢。

此外,社會處布建友善育兒環境及托育服務,除辦理訓練協助有意成爲保母的民衆考取證照、提供服務,同時也積極建置公共託嬰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以公共資源分擔嬰幼兒家庭照顧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