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輕鬆賺錢!17歲屁孩淪車手 「T恤+球鞋」收100萬詐款被逮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和美鎮1名中年女子誤信假投資陷阱遭詐140萬,詐騙集團要她再加碼投資100萬元,和美警分局獲報,趁雙方在超商面交時一擁而上,當場查獲2名車手,分別爲17歲及19歲,其中17歲車手首次取錢便被逮,移送少年法庭,警方感嘆「車手滿街跑」,不是青少年犯罪就沒事,法定代理人也要連帶民事賠償,提醒家長正視青少年涉及洗錢詐欺前科的嚴重性。

▲彰化和美警分局逮捕19歲車手。(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和美警分局表示,被害女子報案指出,詐騙集團利用臉書刊登假投資廣告,誘騙她加LINE並下載APP操作投資買賣,使她相信穩賺不賠,面交投入140萬元,後續向家人推薦投資訊息,家人查證後始驚覺遭詐騙。

沒想到被害女子再次接到詐騙集團電話,與她約定於7月9日面交加碼投資100萬元,警方於是將計就計,趁雙方在和美鎮彰新路超商前面交時一擁而上,當場查獲兩名男性車手,並在兩人身上查扣1萬餘元、識別證、投資收據、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

警方在清查後發現,這兩名車手分別只有17歲與19歲,都是因想要輕鬆工作賺錢;警方對此表示,車手年齡有年輕化的趨勢,詐欺集團領取詐欺贓款,未滿18歲將移送少年法庭,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警方提醒,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所犯違反刑法所列刑責者,是會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依判決結果予以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或實施感化教育等;另法定代理人部分依據民法等還是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的,不是青少年犯罪就沒事。

▲彰化和美警分局逮17歲未成年車手。(圖/記者唐詠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