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大量國家秘密,張某被判死刑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號

記者從國家安全部瞭解到,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有針對性地策反發展我重要涉密單位人員,實施竊密活動,非法蒐集竊取我國家秘密。張某曾是某國家機關的核心涉密人員,工作中接觸掌握大量國家秘密。

張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大量國家秘密被判死刑 資料圖

離職後,張某成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拉攏策反的重要目標,幾經周旋下,性格軟弱、難以抵擋金錢誘惑的張某淪爲了被對方控制利用的“提線木偶”。

秘密失守,深淵初現

“回想當初,泄密的種子是我親手栽下的。”面對國家安全機關的審查,張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在某國家機關任職期間,張某作爲核心涉密人員,雖多次接受保密教育,卻對單位裡“煩瑣”的保密規定不以爲意,在交換文件數據的過程中經常將單位的涉密U盤與個人U盤混用,在個人U盤中留存了大量的涉密文件資料。從原單位離職後,張某未及時向單位報告上述情況。殊不知,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的漠視爲張某埋下了泄密的種子。當張某從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處得知自己非法持有的國家秘密“價值連城”時,其內心對金錢的渴望成爲澆灌這粒種子的禍水。從越過紅線到突破底線,從違反紀律到違法犯罪,張某在對方持續的金錢攻勢和情感拉攏中,深陷犯罪的泥潭無法自拔。

利益誘惑,罪惡鐐銬

“陷阱無處不在”,張某如是總結自己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接觸經歷。

在得知張某手中的U盤存有大量涉密文件資料後,境外間諜人員李某某主動邀請張某前往境外當面進行交易。“當時我還沒有過脫密期,對於出境我起初還是有顧慮的。”但面對對方“安排旅遊”“體驗異國風情”等名義的情感拉攏,張某逐漸卸下了防備,在未向原單位審批報備的情況下,便私自出境前往A國與對方見面。

張某總結自己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接觸經歷是“陷阱無處不在” 資料圖

見面後,對方態度大變,不僅直接扣下了張某攜帶的U盤和所有個人物品,還以“終身監禁”“引渡”等威脅恐嚇張某,並限制了張某的人身自由,迫使其簽下“合作協議”。此時的張某早已掉入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精心爲其設計的陷阱,按對方要求履行了“合作”手續。在接受了對方的培訓後,張某徹底淪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控制利用的竊密黑手。

虛情假意,雙雙淪陷

“單位的保密規定我一直掛在嘴上,卻沒有記在心裡。”張某原來的同事朱某在接受審查時坦白。

朱某是張某在原單位任職時要好的同事。張某離職後,兩人仍經常聚會,無話不談。朱某不知道的是,張某頻頻與其接觸,實際上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指使安排。“突然感覺張某健談了很多,總是送給我一些精美的禮品,感覺他生活得不錯。”面對張某有意無意刺探,朱某沒有過多防備便將自己掌握的國家秘密和盤托出,甚至將參加涉密會議後私自留存的材料也提供給了張某。“腦袋裡的秘密,連帽子也不能知曉”這句警示標語一直掛在朱某的辦公室內,可面對朋友的“噓寒問暖”和“熱情款待”,朱某卻未能堅守底線,被這段所謂友誼拉下了水。

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張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了大量絕密級、機密級國家秘密,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

最終,張某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朱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延伸閱讀

一名韓國公民涉間諜罪被中方逮捕 系三星前員工

綜合韓聯社、《朝鮮日報》等媒體報道,韓國外交消息人士28日透露,一名旅華韓國僑民A某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簡稱:《反間諜法》)被逮捕。這是《反間諜法》頒佈十年來,首次有韓國人被捕。

我外交部29日證實,確有一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的韓國公民被依法逮捕,並表示已通知韓國駐華大使館,但並未透露涉事人員的具體信息。

報道稱,現年50多歲的A某居住在安徽省合肥市,被逮捕前在一家中國芯片公司上班,與妻子和兩個女兒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合肥市國家安全局的調查人員將A某從家中帶走。A某在當地酒店被隔離調查了5個多月。今年5月,A某被檢方逮捕,目前被關押在合肥拘留所。

據報道,A某曾是三星電子芯片部門的員工,自2016年起,在包括國產存儲巨頭長鑫存儲(CXMT)在內的三四家中國芯片大廠工作。

創立於2016年的長鑫存儲是一家一體化存儲器製造公司,總部位於安徽合肥。長鑫存儲專注於動態隨機存取存儲芯片(DRAM)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其產品廣泛應用於移動終端、電腦、服務器、虛擬現實和物聯網等領域。

韓國某半導體工廠 資料圖

《朝鮮日報》指出,合肥市國家安全局懷疑A某在長鑫儲存工作期間向韓國方面泄露了芯片相關機密。但A某辯稱,他不具備接觸中國芯片核心技術的權限。

報道援引外交人士的話稱,自2014年中國施行《反間諜法》以來,暫未有韓國人因該法律受罰。如果A某在庭審中被判刑,將成爲首個因《反間諜法》受到處罰的韓國人。

10月29日,我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相關提問時表示,一韓國公民因涉嫌間諜罪,被中方有關部門依法逮捕。

他稱,有關部門已向韓國駐華大使館進行領事通報,併爲大使館領事官員執行領事職務提供必要便利。“中國是法治國家,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保障當事人的各項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