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助陣 臺灣連奪2屆亞運足球金牌
1958年東京亞運中華足球隊奪冠後合影。(羅北提供)
前沿與流動:重探冷戰的亞際連結(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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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男足在上世紀50、60年代的輝煌成就,香港華人球員可謂居功至偉。例如1954年亞運會時,在中華民國足球隊的二十一位球員當中,就有十七人是香港的甲組球員。另外四名在臺灣選出的球員,也有兩人(嚴士鑫和徐祖國)爲曾在香港踢球的滬將。1958年亞運會、1960年羅馬奧運會和60年代兩次榮奪默迪卡殊榮的陣容,更是清一色爲香港球員。據筆者的統計,由1954年亞運會到1971年默迪卡大賽期間,共有九十九位居港的華人足球員被臺灣徵召參加亞運會、亞洲盃(外圍賽)、奧運會(外圍賽)、默迪卡杯和亞青盃賽事。除了球員外,當時中華民國隊的教練也幾乎是完全依賴香港的球圈人士,當中以「球王」李惠堂最經常被起用爲球隊的主教練。球隊的四個重要錦標和到義大利參加奧運會、掛主教練頭銜的都是李惠堂。
香港足球員代表中華民國上陣,源於1912年的第一屆遠東運動會(以下簡稱遠運)。相對受到日本殖民統治的臺灣,19世紀中已被英國統治的香港,足球風氣盛行得多,香港華人的足球實力,於20世紀初的中國可謂首屈一指。1912至1934年間,曾舉行過十屆遠東運動會,除了第十屆有荷屬東印度參賽外,遠運的參賽單位有中國、日本和菲律賓,而中國足球隊由第二屆賽事起就從未失落過足球金牌。在中國足球隊的「九連霸」事業中,來自香港的足球員居功厥偉,由第一屆至第八屆遠運,中國足球隊的所有球員都來自香港。之後的兩屆賽事,也有多位香港球員任中國隊的主力。另一方面,在1936年中國參加柏林奧運會代表團,足球隊二十二位球員中亦有十五位香港球員。到二戰後首屆奧運會(1948年在倫敦舉行),中國足球隊亦有參賽。今次香港足球員佔全隊十八名球員的十一人。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香港華人足球員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運動大賽,是「理所當然」、沒有爭議的事情。
但到1954年時,香港足球員和其它項目的運動員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大賽的政治含義已跟之前有很大分別。首先,1954年第二屆亞洲運動會(亞運會)在馬尼拉舉行時,中華民國政府已退守臺灣,與1949年宣告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均聲稱自己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這爲各個國際運動組織帶來了如何處理中國代表權的爭議。不同的組織對中國代表權爭議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在70年代前,亞運會只承認中華民國,1954年在馬尼拉亞運會期間成立的亞洲足球協會(亞洲足協),中華民國即是創會成員之一。因此,中華民國在70年代前一直都有資格參加亞洲足協主辦的賽事(包括亞洲盃、亞青盃)。
另一個香港華人運動員代表中華民國參賽受到爭議的原因,是國際奧委會在1951年承認了香港業餘體育協會,使香港開始獲得獨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事(包括奧運會和亞運會)的資格。自此之後,香港華人球員以至其它項目的運動員,就可以香港隊代表的身分參加國際大賽,這跟之前只有代表中國纔可以參加國際賽事不再一樣。而中華民國男足能在50、60年代於亞洲賽場取得好成績的主因,是香港大多數的一流華將都是中華民國國腳(如姚卓然、莫振華、黃志強、張子岱、張子慧等),而不是香港代表隊的成員。
到底爲何香港的華人足球好手多是國腳而非港腳呢?每一位球員的經歷和抉擇當然不盡相同。但在50、60年代的香港,除非一位華人好手討厭國民黨或者支持共產黨,否則傾向當中華民國國腳而非港腳是很「自然」的。首先,既然20世紀初的香港華人頂尖球員都是中華民國國腳,50、60年代的球員當上中華民國國腳,也是在複製着足球圈前輩的經驗。事實上,1954年在馬尼拉亞運爲中華民國隊上陣的居港球員中,就有五人(何應芬、鄒文治、侯榕生、朱永強、李大輝)在國民黨退守臺灣前獲選代表中華民國參加1948年倫敦奧運足球賽。(三之一;摘自《前沿與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