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9人被控「公衆妨擾」等罪 押至5月底再訊
▲「香港佔中」(雨傘運動)於2014年9月28日爆發,抗議民衆要求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真普選,期間有數以十萬計人蔘與。(資料照/翻攝自「破折號Dash」臉書)
香港雨傘運動落幕逾兩年,警方在27日以普通法「公衆妨擾」相關罪名,起訴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運動人士,此案30日早上於東區法院提訊,全部被告不須答辯。開庭前,現場有佔中聲援者和保衛香港運動人士互罵,警方派出近百機動部隊和武裝警察維持秩序。
9名至法庭應訊的佔中核心成員,包括「佔中三子」香港大學法律系講師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支聯會常委朱耀明牧師;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常委張秀賢、鍾耀華;及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等人。罪名包括「串謀公衆妨擾」、「煽惑公衆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衆妨擾」等,其中,普通法「公衆妨擾」刑罰最高爲有期徒刑七年。
此案控方代表爲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樑卓然,向法庭聲請各被告不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六星期(5月11日)等候轉介轉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然而其中,控方要求「佔中三子」被告押後八星期(5月25日),也不反對各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押至5月25日再訊。
開庭前,近百名聲援9名被告的人士、及約50名保衛香港運動人士,分別在東區法院外挑釁互罵,警方派出近百機動部隊和武裝警察維持秩序,並用鐵馬將雙方人馬隔離,以防打鬥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