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彭定康詆譭終審法院判決
中新網8月15日消息,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對於彭定康惡意詆譭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等被告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所作的判決,以及針對參與審理上訴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肆意作出人身攻擊,特區政府14日予以強烈譴責,並表示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表示,彭定康的抹黑言論明顯罔顧終審法院長達76頁的判詞中詳盡的法理分析和案件的事實背景,純粹旨在對嚴格依法進行獨立審判的終審法院法官施加政治壓力,企圖影響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實屬卑劣的政治操作。
特區政府指出,彭定康對有份參與審理該案的廖柏嘉作出的批評更是空洞無理的人身攻擊,旨在抹黑詆譭非常任法官的名譽,充分暴露其企圖破壞非常任法官制度的險惡用心。事實上,法官已在判詞中作出非常詳細的法理分析和交代,包括就“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作出權威解釋和修正,把它納入香港早已確立的處理憲法挑戰框架內,並在法理上清楚解釋香港法庭不應跟隨英國兩宗判例的理由。
特區政府表示,香港是法治健全的社會,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裁決發表意見,但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譭法官,甚至流於充滿政治動機的無理指控。彭定康故意忽略廖柏嘉頒佈的判案書,並誣衊法官沒有好好解釋判決理據,實屬無理過分之舉。
據此前報道,香港終審法院12日一致駁回黎智英等七名上訴人就2019年8月18日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一案的上訴。特區政府當日發佈新聞公告,歡迎終審法院的判決,並重申香港市民有合法和平集會和遊行的權利,但行使這些權利必須符合相關法例,以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儘量減少公衆活動對公衆的影響。
特區政府表示,香港居民有遵守香港特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法治的其中一項根本要素,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均須奉當地法律爲圭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