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來臺當兵」反送中時就提出!臺灣基進:抗爭者都英勇有鬥志
臺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24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可用「徵召香港人來臺當兵」的方式來聲援香港,讓港人取得公民權,增加臺灣的勞工人數。這個主張並非首次出現,臺灣基進黨去年「反送中」期間就曾表示,能效仿美國徵兵制度,開放香港抗爭者來臺從軍,填補臺灣短少的兵源,「每位從軍者都是英勇、有鬥志的反中共鬥士。」
▼香港抗爭者敲碎石塊,準備用以丟擲警察。(圖/記者黃彥傑攝)
香港「反送中」期間發生許多警民衝突,當時臺灣有部分人士主張通過「難民法」來庇護香港抗爭者。臺灣基進黨當時也參與討論,指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難民法》不適用港澳人士,且就算開放政治庇護,在沒有良好「背景審查」的情況下,容易被中共利用爲滲透的破口。
臺灣基進黨並提出了「以兵役作爲庇護」的主張,表示臺灣可以效仿美國徵兵制度(MAVNI)的精神,開放香港抗爭者可來臺從軍,經過五年兵役後,可取得永久居留。
▼香港抗爭者被警方制伏。(圖/記者黃彥傑攝)
臺灣基進黨認爲,「以兵役作爲庇護」有五個好處,首先,是能填補臺灣短少的募兵兵源,幫香港也幫助臺灣的國防;第二,是可在五年兵役的緩衝期間,進行充分的背景與忠誠審查;第三,是這段期間可成爲香港移民的社會融入過程;第四,是提供香港抗爭者一個後撤的機會;第五,若爲真的香港抗爭者,每位從軍者都是英勇、有鬥志的反中共鬥士。
臺灣基進黨還提到,幫助香港,不只希望能夠「聲援」反送中運動,他們不斷思考的方式,就是如何幫助香港人,也能夠幫助臺灣自己的方式,「抗中,需要更多的智慧,需要更踏實堅定的腳步。」
▼「臺灣基進」去年就提出香港人來臺當兵的主張。(圖/臺灣基進)
值得注意的是,與臺灣男性有兵役義務的情況不同,自從迴歸之後,香港人一直以來都沒有辦法「當兵」,當地防務都由駐港解放軍負責,這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也因爲這樣,香港人繳納的稅收不需撥作「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