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生效近4年 291人被捕

自2020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而被捕。(新華社)

香港國安法於二○二○年六月卅日生效以來,已有二九一人涉嫌違法被捕,年紀最小者僅十五歲、最大者有九十歲,當中有一一二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香港立法會本週起舉行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審議二○二四/二五年度政府開支。香港保安局在回覆立法會的文件中指出,截至三月八日,共有二九一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而被警務處拘捕,分別爲二一八位男性、七十三位女性,年齡介在十五至九十歲。這些案件中,超過一七○人及五間公司被檢控(檢舉控告),一一二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香港目前有兩部涉國安法例,一爲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二○二○年六月卅日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該法透過基本法附件在香港實施,也被稱爲「港版國安法」。另一是依據基本法廿三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甫於今年三月廿三日在香港刊憲實施。

香港保安局並稱,國安處舉報熱線自二○二○年十一月五日開設以來,港警國安處舉報熱線共接獲超過七十萬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舉報訊息。

另,截至去年十二月,與二○一九年「反送中運動」有關的一萬二七九名被捕人士中,有卅五人因未出席法庭聆訊而被通緝,另有廿六人在獲得警隊保釋候查期間未向警隊報到。

香港保安局表示,自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整體已回覆穩定,但部分鼓吹本土恐怖主義的活動有轉趨地下化及隱蔽化的趨勢,少數暴力分子以網路散播極端思想及煽動激進行爲,目前香港的恐襲威脅級別仍維持「中度」,即是有受襲的可能性,但沒有具體情報顯示香港可能成爲襲擊的目標。

英國政府日前發表的最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英國外相卡麥隆在序言中批評北京當局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形容在該法之下,香港的政治異見已幾乎全被消滅,更成刑事罪行。

卡麥隆並指出,香港之所以能成爲國際金融中心,仰賴的是其法治及獨立體制。儘管當前香港的經濟、貨幣及貿易體系仍然獨特兼具活力,但近期的發展已讓香港經貿步入「負面軌跡」(negative traje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