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規定不應成擺設

針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解限速”等典型問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約談多家電動自行車企業,強調堅決抵制經營性拼改裝行爲,明確表示在京投放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獲得3C認證。

電動自行車已成爲日常生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業和信息化部公佈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過3.5億輛。高保有量意味着相關安全問題必須高度重視,爲此,國家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

隨着民衆出行範圍擴大、生活節奏顯著加快,部分消費者追求更快的行駛速度和更長時間的續航。一些不法商家爲了迎合消費者需求,追求更高的銷量和利潤,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有的廠家在出廠時就調整限速設置,有的則在顧客上牌後提供解除限速服務。事實上,也有部分電動自行車電機功率存在過度設計,爲非法改裝提供可能。

“解限速”不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還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絕不能聽之任之。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不僅延續了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設計,還專門強調了防範非法改裝行爲,從技術上增加篡改難度。技術規範的細化正是爲了推動電動自行車企業的規範化生產,確保公衆出行安全。

治理電動自行車超速需要政府、企業、消費者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應加強全鏈條監管、提高公衆安全意識、推動行業自律,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作者:韓秉志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