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三讀後送府院 行政院:1月2日將正式提出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藍白20日時力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目前憲訴法的三讀條文已在24日時送達政院,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最後期限爲2025年1月2日。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31日)表示,2日當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

李慧芝今表示,因爲週四(114年1月2日)是憲訴法提覆議的最後一天,當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另外,李也提到,目前尚未收到財劃法、選罷法2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