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國家安全要貫穿各方面 捍衛主權完整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11日說,做好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把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與經濟社會發展「一起謀劃、一起部署」。
習近平還對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10項要求。其中包括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維護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而除政治安全外,也要以經濟安全爲基礎,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政治局11日除召開會議外,還針對「確實做好國家安全工作」舉行第26次集體學習,由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長袁鵬進行講解,並提出工作建議。習近平則在發表講話時,作上述表示。
習近平說,國家安全工作是中共治國理政及保障國泰民安的十分重要工作。做好「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抓住和用好中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把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與經濟社會發展「一起謀劃、一起部署」。
他表示,要堅持系統思維,構建「大安全格局,促進國際安全和世界和平」,爲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保障。
至於習近平提出的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10項要求,除上述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外,還包括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以及黨中央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此外還包括,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爲宗旨,以政治安全爲根本,以經濟安全爲基礎,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實現高品質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既通過發展提升國家安全實力,又深入推進國家安全思路、體制、手段創新,營造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環境;堅持把防範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提高風險預見、預判能力,力爭把重大風險隱患「發現和處置於萌芽狀態」。
同時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高舉「合作、創新、法治、共贏」旗幟,推動樹立「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全球安全觀,加強國際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體系,共同構建「普遍安全的人類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