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百億1000萬交保 張皓翔赴警局報到再遭境管8月

臺北地檢署

鼎晟資產管理、鼎麗不動產開發2公司負責人張皓翔被控吸金100多億元,臺北地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須定期至派出所報到。他在疫情3級警戒期間,遞狀請求暫停報到,北院裁定張在3級警戒解除前不必報到。但隨着疫情降至2級警戒後,北院裁定張每週仍須至派出所報到,並自今(1)日起繼續境管8月。

檢調調查,鼎晟、鼎麗公司宣稱專門處理大臺北地區土地、建案、預售屋及停車位買賣服務,提供「保證租回」及「代客轉售」不動產投資整合業務,保證年收利息5至12%,最高達24%,自2011年至2019年12月共吸金100多億元。

北檢去年4月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張皓翔,張原本在押,全案移審北院後,法官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三、日晚上應至萬華警分局報到。

張後來聲請變更住居所獲裁準,原本應自6月15日起,改爲每週三晚上至天母派出所報到,他另再遞狀稱新冠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延長3級警戒,希望在調降疫情警戒等級前,暫時停止執行報到,獲北院同意。

張在疫情警戒降至2級後,再聲請變更限制住居地至萬華區,北院裁定張自7月27日起每週三晚上至萬華分局報到,另合議庭考量張境管期限將屆,裁定張自8月1日起再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