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韓國瑜曾入少觀所 臺聯黨主席劉一德遭求償百萬

臺聯黨主席劉一德(圖)在第15任總統大選前,指韓國瑜曾進少觀所,遭韓求償100萬元並公開道歉。(中時資料庫)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參選第15任總統大選,臺聯黨主席劉一德選前在臉書直播,指韓曾經入臺南大林路少年觀護所接受感化教育,遭韓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誹謗、違反選罷法部分檢方已處分不起訴,民事部分韓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劉公開道歉。

臺北地院民事庭24日開庭,劉一德的律師表示,當時有請柯建銘以立委身分協助查證,並請人親自到觀護所查詢有無韓國瑜的紀錄,加上黃光芹撰寫的韓國瑜口述自撰《跟着月亮走》內容,韓自陳高中沒畢業,並坦承少年時曾犯下「不好寫進書裡的錯誤」,顯然是發生了什麼事情。

劉的律師說,記者會的言論內容,是綜合各種查證結果,做出合理的推論,雖然查證結果是「無法查證」,但查不到不代表沒有,纔會在記者會要求韓國瑜說明清楚;雖然因時間已久,當時有很多黨員分頭查證,已不知道哪部分是由誰來查證,但確實已盡查證義務。

韓國瑜的律師葉慶元駁斥,既然柯建銘當時回覆無法查證,且少年犯紀錄因爲會塗銷,觀護所也告知「現有資料沒有」,黃光芹的書內也沒有寫到韓進入少觀所,劉一德明知無法證實有此事,卻仍堅持爲不實陳述,就應負賠償責任,劉的律師根本是「幽靈抗辯」。

刑事部分,韓國瑜控告劉一德誹謗、違反選罷法,但檢察官認爲劉有對散佈的消息進行查證,且韓參選總統,應受全民嚴格檢視,劉要求韓說明是否曾進少觀所,就是對總統候選人的合理檢視,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