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以爲自己有開車報失竊 警花一分鐘迅速找到
員警不到1分鐘立即尋獲,夫妻倆才知自己記錯,連忙向員警致歉。(警方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粘爲淞日前擔服備勤,於中午12時許接獲民衆報案稱車子不見。員警趕赴現場,陳姓夫妻神情慌張地表示車子不見了,員警先安撫渠等情緒,仔細釐清案情,勘查現場並無遭竊跡象,於是至鄰近街道仔細找尋,不到1分鐘立即尋獲,夫妻倆才知自己記錯,連忙向員警致歉。
警方指出,35歲的陳姓男子說他與朋友聚會後開車返家,早上準備開車出門,驚覺車子不在於原本停放的地方。員警進一步調查現場並無遭竊跡象,不過陳姓夫妻表示非常篤定停放的位置,「你們聚會在哪裡?有沒有喝酒?」員警詢問。「距離住家不遠的地方,我們是有喝一點啦。」
陳姓夫妻表示,「會不會是喝酒後用走的回家?來,上車,我載你們附近繞繞看。」當員警載着陳姓夫妻至鄰近街道尋找,馬上在隔壁公園路邊發現車輛,陳姓夫妻直呼:我們甚麼時候停到那裡去了?警察先生感謝你,不好意思耽誤您的時間!
警方表示,原來聚會地方就在住家附近,陳姓夫妻因飲酒於是走路回家,事後回想以爲自己有開車,誤認車輛失竊,沒想到車輛安然地停放在公園旁邊。發現誤會一場,陳姓夫妻都鬆了一口氣,表示幸好不是遭竊,對於員警積極幫忙尋獲感謝萬分。
春社所長曾一峰強調,停車後可以拍照或錄影,纔不容易忘記。尤其前往不熟悉的地方可拍攝附近門牌號碼,或開啓Google Map App,點擊自己定位的藍點,便會出現「設爲停車位置」,如此一來能更容易找到停車位置,否則爲了找車可能就壞了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