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辦理首例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

“拿到保證金提存公證書,就不擔心後續問題了。”近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將賠償保證金打入市衆信公證處指定賬戶後,案件被害人猶如吃了一顆“定心丸”。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劉某與被害人陳某發生口角並在拉扯過程中致其輕傷。劉某依法被辦案機關刑事拘留。因案情簡單、事實清楚,且劉某有賠償意願,符合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的適用條件。劉某的家屬申請提存公證,該公證處在依法審查相關材料後,受理了對方的公證申請。隨後,劉某的家屬將賠償保證金提交至市衆信公證處賠償保證金專用賬戶。該公證處將提存文書送交辦案機關,辦案機關也會在對犯罪嫌疑人劉某量刑時予以酌情考慮。

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指什麼?輕微刑事案件是指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法律後果相對較輕的案件。在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願意賠償受害者,但由於各種原因,雙方未能達成賠償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將賠償保證金交存到指定的公證機構。這一做法可以作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積極賠償的依據,同時也爲受害者提供了一定的經濟保障。該制度旨在解決輕微刑事案件中賠償問題的爭議,促進案件的和解和社會矛盾的化解,對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公證機構作爲法定的提存機關,在債務履行、資金監管等方面都發揮着重要作用。

(記者朱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