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後在車裡睡覺,憑啥認定爲醉駕?”男子起訴交警,法院判了
俗話道:喝酒誤事。沉溺酒色不僅對自身健康有損傷,還有可能對他人的權益造成損害。我們制定實施《道路安全法》,嚴禁酒駕、醉駕,不只維護駕駛人的生命安全,也爲減少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
然而,就在2023年的石家莊,一男子老段受朋友邀請前往一同聚餐共飲,在醉酒後獨自躺在自家車裡睡覺。不料卻因此被交警認定爲“醉酒駕駛”,不僅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此,只是在車內睡了一覺的老段表示很委屈,並將做出處罰決定的交警大隊告上法庭。那麼,法院對此應當如何判定呢?
老段出生於河北石家莊,爲人爽快,講義氣,在年輕時結交了不少好友,常常一同聚集共飲聊天。在結婚後,因爲需要撫養孩子,補貼家用,老段整日忙於工作,對好友相聚之事也來的少了,漸漸就和之前的朋友們走遠了。
就在4月份,剛結束一天工作的老段收到了舊友王先生的電話,在通話中,王先生盛情邀請他前往本市某酒店參加老友聚會。
想到自己還要回家辦公,老段本想拒絕,卻聽見王先生在電話裡感慨很久都沒有見到自己本人了,並且這次聚會應邀參加的人很多,基本上也都是老段熟悉的人,大家對他近日的狀態也極爲掛念,想要一起敘敘感情。
聽王先生說到這個份上,老段剛準備脫口而出的拒絕被嚥下了喉嚨,他左思右想,最終答應他的邀約。在和妻子說明情況後,老段獨自開車前往約定地點。因正值晚上黃金時段,老段沿着路找了好一圈纔在距離酒店稍遠處看到一個停車點。在車子停進去後,老段長吁了一口氣,急匆匆便往酒店趕去。
剛進門他就受到了好友們的熱情招呼,坐上位置的老段也感慨着物是人非,一股難言的情感涌上心頭,他不由得跟着大夥端起酒杯暢飲了幾杯。因多年未多沾酒,老段喝了一圈後便感到腦子暈乎乎的,看人的眼神也逐漸從清明轉到迷濛,想到自己明天還要上班,老段本想遏制住自己想要繼續喝下去的慾望,卻不想被同桌的酒友好一頓勸說,無奈之下又飲下幾杯。
隨後,衆人又開始以酒爲罰,開起玩笑遊戲,幾輪下來後,老段更覺天旋地轉,坐立不穩。一羣人直至深夜才相互散去,老段搖搖晃晃地從座位上站起來,來到門外。被夜間的涼風一吹,他自覺意識清晰了許多,但同時頭部也出現難耐的疼痛,叫囂着想要休息。
因爲自己的車就停靠的位置步行就能走到,老段拒絕了好友送自己回家的提議,決定到車上將就一夜,他向王先生等人擺了擺手,便慢慢悠悠地向前走去。
來到車上後,老段憑着習慣坐上駕駛位置,將自己的座位調低,傾斜向後靠,設置成一個舒服的平躺姿勢。同時,因剛剛的聚會的暢言也讓老段心情澎湃,加上酒精的刺激作用,他又將車上的雙閃打開,並開了音箱。一切準備就緒後,他才向後一靠,將一隻腳橫跨在大腿上,嘴裡隨着音樂低低哼唱着,腳也跟着曲調一搖一晃,加上車窗傳來的風,真是好不愜意。
也許是今日有工作有聚會飲酒,老段的身體也支撐到了極限,就在他躺着沒一會兒,便昏昏沉沉進入了夢鄉。
然而,正當老段酣睡之際,深夜執勤的交警卻發現前方車輛播放着音樂,還打着雙閃,正處於啓動狀態中。見其遲遲不動,上來查明情況的交警走近一看便見到老段滿面通紅,一身酒氣,睡得正香,便將其叫醒並要求老段進行酒精檢測。
正在睡夢中的老段被推醒後一臉茫然,順從交警的話做了檢測後便看見其眉頭一皺,表示自己已經屬於醉駕的範疇,即將受到處罰。
老段此時腦子還有些轉不過來,面對交警的問話也是含糊不清,銜接不暢。等到清醒後,老段才發現自己被對方依法吊銷了駕駛證,並被認定爲醉酒駕駛。心中委屈的老段在無奈之下只得將交警大隊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其處罰決定。
我國《道路安全法》第91條規定:醉酒駕駛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清醒,並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限制其5年內不可重新取得駕駛證。
何謂醉酒駕駛,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機動車正在駕駛過程中;2.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相應的標準。因法律的設立目的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行爲人對自身的控制能力減弱,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損害他人錢財和生命健康,爲此禁止酒後駕車。
但是在本案中,雖然老段打開車內音樂和雙閃,車理論上是屬於發動狀態,但因其爲行駛一段距離,對羣衆的生命安全不具有現實危險性。即便老段血液酒精含量達到了醉駕的標準,也不能認定其爲醉酒駕駛。
同時,憑當前的證據,交警只能確定其在行駛距離時爲醉酒狀態,但無法根據現場所得認定老段之前在醉酒狀態下駕駛車於道路上。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應當認定老段屬於處罰範圍內的對象,應當認定其沒有違反規章制度。
酒精使人沉醉,也令人麻醉。我國對酒駕的嚴查無可厚非,在飲酒時,應當注意自身狀態。在確認不能上路時應及時作出合理的行爲,保護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
(《“我酒後在車裡睡覺,憑啥認定爲醉駕?”男子起訴交警,法院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