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臺灣長照產業盈利的悖論與兩難

臺灣老人餘命顯著增長,加上戰後嬰兒潮發力,導致住宿需求並未因居家服務而減速,一牀難求已是全臺需求者心中之痛,值得關注。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將於2026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就是65歲以上的老人佔總人口的21%,這是甚麼概念?也就是五人中就有一人是所謂的「老人」。但臺灣從高齡社會(65歲以上佔總人口的14%)轉爲超高齡社會之時間僅八年,相較日本(11年)、美國(14年)、法國(29年)及英國(51年)爲快,而與韓國(八年)及新加坡(七年)等國之預估時程相當,臺灣老化速度不僅超英趕美,且未富先老,相當驚悚!

■社區居服機構快速成長

然而回顧過去,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並未採納國民黨版的長照保險政策,推出蔡英文版長照2.0的福利政策,專注社區居家(居家服務、日照中心、社區關懷據點等),忽略長期存在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姑且不談選票考量之陰謀論,六年多來全臺社區居家服務機構野蠻生長,尤其中南部居家服務機構成長更是兇猛!此一趨勢造就許多二次就業的婦女進入居家服務,也些許舒緩長久以來獨居老人的照顧問題以及分攤照顧者的心理與生理負擔。由於臺灣健保涵蓋率與醫療品質堪稱全球翹楚,老人餘命顯著增長,再加上戰後嬰兒潮發力,導致住宿需求並未因居家服務而減速,由於住宿式機構不僅投資金額高,且從覓地、買地、自建、開業、收案至少需時五年以上,但時間不等人,牀位生不出,一牀難求已是全臺需求者心中之痛!

回到長照產業可否盈利的主題?這是一個頗爲嚴肅的課題,也是多年來業者一直被意見領袖或主流媒體質疑的問題。由於居家服務長照機構進入門檻低,投資少,且以變動成本爲主(人事成本超過85%),截至113年1月,臺北新北兩都會區已超過312家。由於政府未考慮城鄉差異,長照2.0給付標準全國統一,中南部設立家數更是驚人,已達遍地開花千家萬戶的現象!這種跑馬圈地野蠻生長的亂象,導致居家服務機構的居服員極度缺乏更遑論品質。都會區日照中心租金貴且場址難覓,存在北部設立成本較中南部偏高;同時,社區居家長照機構多屬微小企業,營收84%以上由衛福部給付,根據非正式統計普遍都能盈利,可歸納爲福利事業,非屬本討論之列。

■住宿式機構應「長照行善,賺有溫度的錢」

反觀,長照2.0政策並未覆蓋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數量大、投資金額高、員工多且跨專業度高,由於屬剛性需求,經營者自負盈虧較符合市場機制,所以這裡只談住宿式機構的營運。與一般企業類似,住宿式機構爲了永續經營、員工新陳代謝與職涯規劃,且面對產業不斷推陳出新、照顧品質持續提升、設備設施更新精進,以符合主管單位與消費者的要求,因此經營住宿式機構應該有足夠利潤,否則無法迭代更新,更遑論對股東們的交代與永續經營。但獲利多少才符合社會期望、消費者希望、主管單位的目標與股東們的願望呢?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筆者認爲應依設立型態(老人養護、護理之家與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的長照機構)、架構(私人經營、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投資金額(租賃與自地自建)、目標客羣與出資者的初衷,不盡相同。總之,全球長照事業多少披上一層社會福利色彩,一言以蔽之,經營住宿式機構應該奉守「長照行善,賺有溫度的錢」纔是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