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兒子只娶嫡女”,就兩室一廳還想搞宅鬥?
講真,哥被逗樂了。
這都是些什麼人間奇葩?裹腳布從腳跟纏到禿腦殼。
哥最近刷小視頻,時常被推送類似內容。
一個個的以“正宮娘娘”自居,自家孩子也就批了一層“嫡出”的優越感。
“我家兒子只娶嫡女”“我家女兒只嫁嫡子”“要看對方父母結婚證”……盡顯高傲了。
言之鑿鑿的樣子,我那偏癱三十年的七舅姥爺聽了尷尬地原地蹦起,飛檐走壁,至今下落不明。
事情的起因,是前幾天四川取消了生育登記對結婚的限制條件。
也就是說生育登記與婚姻解綁,即便非婚生子也能在四川登記。
雖說催生意圖明顯,但怎麼看都是對非婚生娃女性的權利保障。
能否促生目前還難說,正宮娘娘的數量倒是蹭蹭漲。
不少已婚媽媽認爲新政策是對自己作爲正宮權利的侵犯。
要說只是一撮人的精神自嗨,可轉評贊動輒上千過萬。
評論區堪稱羣英薈萃,伯爵夫人開會。
嫡出、庶出、正室、側室、外室……這些在輸入法裡都要翻兩頁才能找到的詞彙,被她們敲地冒火星。
正宮娘娘還親自下場科普,生怕你們看不懂。
“未婚生子叫外室,連妾都不如。”
戲癮起來了。
快,讓哥跪過去充當外室,必須請正宮娘娘過足戲癮。
當然,怎麼能勞煩娘娘親賞一丈紅,在座的誰去當丫鬟?
老祖宗盤剝女性的幾個爛詞可被盤活了。
她們的語境中,已將未婚生子的女性認定爲“小三”“作風不檢點”“家庭關係混亂”,恨不得掛破鞋浸豬籠。
在刁難羞辱女性這件事上,同性下手不留情。
話說回來,正宮娘娘的憤懣可以理解。
爲啥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可以繼承家產?
而且,雖說叫正宮,可遠遠算不上娘娘,照顧公婆打理家務,都要正宮操持。
你說冤不冤,屈不屈?
講真,這跟四川的鬆綁沒關係,繼承權是《民法典》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至於誰該照顧公婆,核心人物在你家老公,對吧?
還有一種說法認爲,這是爲了促生而故意降低道德標準。
什麼道德標準?
對女性的綁架?
要麼奉子成婚,要麼讓女性獨自承擔流產的生理與心理壓力。
你看,你的肚子都大了,不嫁給我嫁給誰?否則孩子生出來,登記都難,戶口都上不了。
你看,雖然你的肚子大了,但我不想要孩子,你去把她打掉。
道德可以任人打扮,侵害女性的權益卻是實打實的。
那些遇人不淑不得不獨自生娃的媽媽,不願被拿捏而選擇自己生娃的勇敢女性,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推算,她們有百萬之衆。
但你一定很少聽到她們的聲音。
稍有影響面的新聞不是發生在上海就是在深圳廣州這些經濟發達的地區,其他地方沒有嗎?
她們收入低,孩子成了軟肋,被完美拿捏。
在非婚生嬰兒登記與婚姻解綁之前,她們是被踢的球。
法律未明文禁止未婚生育,也未禁止未婚生育者申領生育保險,但法律之外還有各種政策。
比如深圳,其實早在2016年就取消了生育登記的婚姻限制,比四川更早。
但很多人登記時依舊被結婚證卡住。
不能登記,醫院就查不到登記信息,就不能醫保結算。
即便登記成功,也拿不到生育保險金。
她們明明交着足額的五險一金,卻不能在關鍵時刻得到生育保險的幫助。
順便科普一下,還有多少人不知道生育保險。
它有兩部分,一爲生育醫療保險,保障女性產檢、生育的醫療費用,二爲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
本質上就是當一位女性因生育喪失行動能力時,給予她的一道保障。
卻被結婚證卡住了。
看明白了嗎?
當一位女性下決心獨立照顧一條小生命時,她面臨的,首先是不友好的層層障礙。
獨立女性很難,非婚生子的獨立女性更難。
深圳首例非婚媽媽起訴衛健委後,雙方庭下調解成功,深圳衛健委迅速改正。
“衛健委的工作人員當場做出承諾,一定會把她的問題妥善解決好,也會把跟她一樣的其他未婚媽媽的問題解決好。”
在深圳,未婚媽媽們起碼比在四川更早得到了照顧。
這裡再次爲深圳衛健委點贊。
“結婚是爲了幸福,離婚也是,不結婚也是,千萬不要對婚姻抱有幻想。”
生育這種基於個人選擇範圍內的私事,存在準生或者不準生,並用一個準生證予以資格確認,本身就匪夷所思。
而允許非婚生嬰兒登記上戶,是層層設卡之下往正常的迴歸。
也只是正常了一些而已。
畢竟,調整的政策沒有對散發着裹腳布味道的歧視性言行有處罰要求。
正宮娘娘不會在意,女性可以更有底氣選擇自己的人生,雖然她也是女性。
只在意防不住的老公會不會搞“外室”。
人們經常通過排斥另一個羣體獲得道德上自以爲是的優越,至於那一撥少數人的選擇是否也會對自己有益,他們並不在關心,甚至將其視爲仇敵。
正宮娘娘們,家裡就兩室一廳還搞什麼宅鬥啊。
想多了。
而且現代法律的作用就是強制平等。
縱然有人想回到裹小腳的年代,法律會硬氣的說,這是不可以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