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情值多少?外遇背後的法律問題

外遇背後的法律問題:慰撫金的大小與法官如何決策

真實案例探討

有一起案例中,一位醫生與業務員因外遇後生下一名女嬰。原配得知後向兩人請求1000萬的賠償,最終法院判賠460萬。另一案例則涉及一男子與其所稱的「乾妹妹」有親密行爲,如牽手、親吻等,結果被判賠40萬。

我的愛情值多少錢?不藏私 一次告訴你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當事人如因某些特定原因而離婚,他們可要求對方負責賠償造成的財產或精神損害。這其中一個原因是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爲,當事人可以向外遇的對方或第三者請求慰撫金。

法官如何決策

林貝珍律師的臺大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婚外情慰撫金請求之實證研究──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之金額量定》指出,在離婚訴訟中,法官在決定慰撫金金額時會考慮多種因素。例如:外遇的頻率、持續時間、婚姻長短、當事人學歷,甚至是被告的身份地位等。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因素在客觀上與受害程度無太大關聯,例如原告的學歷或被告的身份。

實際上,不同人遭遇同樣的情況,其受到的精神傷害不一定相同。因此,單純以賠償金額的高低來衡量受害程度並不完全公平。

結語

雖然法官在判定外遇案件時可能並未完全意識到自己考慮的各種因素,但透過研究我們得知這些隱性因素如何影響到賠償金的判定。此研究不僅有助於律師和當事人更清晰地瞭解訴訟過程,也希望能讓法院在未來的判決中更爲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