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大法官判決門檻要過總額2/3 估國會改革釋憲案10月中出爐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憲法法庭昨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而有7名大法官任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上會期就提案明訂「憲法訴訟法」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爲15人,而本會期她再提案修訂同法第30條及43條同意門檻,修正爲需3分之2參與評議且3分之2同意使得爲判決。另外她也預估,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可能10月中旬就會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影響人民基本權,也影響憲政機關運作全能,爲避免少數大法官就能做成影響社會的判決,翁曉玲於上會期就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條,新增第三項:「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明訂現有大法官人數應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爲15人。

憲法訴訟法中,有關大法官現有總額的規定包含,第12條的迴避、26條有關言詞辯論出席人數、30條做成判決、31條做成裁定、43條第三項暫時處分裁定等。

翁曉玲於提案中指出,現行法規中規定大法官做成決議之同意門檻爲2分之1,若大法官因迴避、出缺等情形不足15人,依現行規定,恐出現僅3、4名大法官就能做成判決之情況。蓋爲確保能涵蓋多元觀點與意見,避免削弱裁判多元性、公正性、專業性和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本法第30條及43條的同意門檻。

翁曉玲也援引德國聯邦憲法就特定事件高門檻的立法例及法國法、日本法明訂「一定人數」而非按比例計算作爲修法論述依據。

翁曉玲認爲,本法前身是大審法,應比照大審法規定由3分之2大法官出席,3分之2同意使得通過,現行憲法訴訟法雖降低門檻爲2分之1同意,可以提升審理速度,但仍應有3分之2同意,才能體現多元角度,畢竟大法官解釋案件涉及的是人民重要的基本權與憲政機關的架構與運作。

至於何時能通過,翁曉玲坦言,時間很難說,不知道10月底能否趕得上,她也預估,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案可能很快就會出爐,本屆大法官只做到10月31日,不太可能壓線宣示,因此預估10月中旬,甚至可能下週五或下下週五就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