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捷運掏下體對女狂摩擦 留一攤「嘉明」辯年紀大漏精

捷運下體對女狂摩擦 留一攤「嘉明」辯年紀大漏精(示意圖/達志影像)

名符其實的「老不修」!一名71歲的老翁,今年2月搭乘臺北捷運板南線時,刻意碰撞坐在座位上的女乘客,竟在對方身上留下一攤精液,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抓到犯案老翁,他辯稱因爲年紀大,有「漏精漏尿」的情形,但檢方深入調查,發現老翁根本就是慣犯,2008年至今,已有11次在捷運上性騷擾乘客的紀錄

今年2月15日,老翁下午搭乘捷運,從龍山寺前往板橋途中,看到被害女子坐在靠走道位置,老翁刻意站在女子旁邊,接着露出生殖器摩擦女子手臂,當下女子並沒發現,下車纔看到衣袖上竟有男性精液,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根據監視器逮到老翁,他到案時狡辯,因爲自己年紀大,常常有「漏精漏尿」的情形,甚至表示過去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硬凹舊案都是被誤會,不願意承認性騷擾。檢方調查,2008年開始,老翁已被提告11次在捷運上性騷擾,其中4件判有罪、另外5件因被害人撤告,獲不起訴、或法院判決不受理,最後2件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其中2019年一項判決,老翁從淡水站搭捷運往臺北車站,用同一招先緊靠被害女子,接着用下體碰觸站在車門旁女子,被害人也是下車才褲子沾到不明液體,老翁被逮捕後竟表示「不確定有沒有勃起,拉鍊有沒有拉我也不記得,不過她如果有碰到我,應該要自己閃避」,當時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另外,還有2件有罪判決,分別判老翁3個月、得易科罰金;性騷成習慣的老翁,又在板南線故技重施檢察官認爲老翁對社會危害甚深,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法定最重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