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評論 | 基層文藝院團發展要算好“精細賬”

這個賬有三層含義:人才、劇目、惠民。人才是院團發展的根本,劇目是院團的立身之本,惠民體現了院團存在的基本價值。

當下,一些地市級、縣區級文藝院團面臨發展瓶頸,突出表現在對於青年人才的吸引力不強、演出內容和形式比較單一、受衆老齡化。以上種種,導致基層院團缺乏活力,制約了其應有作用的發揮。

基層院團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首先找準阻礙發展的癥結,對症下藥,儘可能用科學的手段和機制,讓其良性運轉起來。

比如引進人才的問題。一位基層院團負責人跟筆者講,幹事需要人,但是目前不少基層院團幾乎沒辦法招到理想的人才。相比其他事業單位,院團對招考人員的要求更高,需要音樂、舞蹈或者唱唸做打等專業素養,顯然,多數年輕人不具備這個條件,一些從小學習、在高校接受專業訓練的藝術人才,又不甘心回到小縣城的院團。

相似問題也表現在基層院團的演出內容上。去年以來,筆者多次到縣區一級觀看基層院團的演出,發現不同地方的院團,演出內容卻高度一致,內容沒有活力,對受衆沒有吸引力,有些只是單純喊口號或者說教,這是很多基層院團的普遍問題。這個問題歸結起來,就是創作力減弱。因爲沒有人才,不夠了解受衆需求,導致創作力減弱;反過來,創作力減弱,也讓院團跟不上時代發展,離現實生活越來越遠,有些劇團最後的作用侷限於孤零零保護一個劇種,已經談不上創新與發展。

增強基層院團的活力,已經到了時不我待的程度。而要找尋切入點,首先得弄清基層院團的作用。這一點,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印發的《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已經明確:“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屬院團原則上以服務基層羣衆爲主要任務,更多承擔政策宣傳、公共服務、惠民演出、藝術普及等工作。”

基層院團是否應該搞創作?當然應該,但是需要有一個尺度的把握,比如謹慎上馬大戲創作項目,尤其那些動輒花費上百萬元的戲。前些年,有地方出現過一齣戲花光五年創作經費的事,需要慎重對待。

筆者認爲,基層院團的發展應當算好“精細賬”,這個賬有三層含義:人才、劇目、惠民。

人才是院團發展的根本,不僅要有專業素養高、富有敬業精神的演職員,更要有全面的管理人才。火車快不快,全靠車頭帶。行業發展經驗證明,院團主要負責人對院團的發展具有關鍵作用。院團主要負責人不僅要懂戲,更要懂人,懂得如何用人,如何把大家的心凝聚在一起。因此,各地在挑選院團負責人時,需要謹慎,因爲他們不僅要服務好老藝術家,還要調動當下藝術人才的積極性,並培養未來的藝術家。

劇目是院團的立身之本。基層院團可以在不佔用太大精力的前提下,對傳統保留劇目進行定期復排。同時,也要注重小型精緻作品的打造。有的戲,明明不適合表現宏大題材,結果作爲大型劇目倉促上馬,最後落個兩手空空的下場。各地不妨在省級層面,探索建立舞臺藝術專家委員會機制,多爲基層院團挑選適合的小戲題材,多一道把關,就有可能減少一次決策失誤。

惠民體現了院團存在的基本價值。院團創作了什麼戲、演了多少場,歸根到底是爲了服務羣衆。前些年,不少地方往往以政府採購服務的形式,讓院團演幾十場、上百場戲,稱爲“送戲下鄉”等。目前看,一些基層院團只考慮“下鄉”,至於送的什麼戲、質量如何,都難以評定。基層院團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保障之下,探索創新演出形式,落實演出質量,提升觀衆獲得感,避免讓“走形式”壞了院團的名聲。

責編: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