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案風雨數年 一則貼文再引戰

文林苑都更案於98年6月16日公告實施,少數住戶不願自行搬遷,建商99年1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請求代拆遷土地。

事發後,超過百名學生圍繞在王家厝旁靜坐、蠟燭守夜,以人牆阻隔警方及大型拆除機具進駐,臺北市政府仍在3月28日拆除當天,動員近800名警力重重包圍,由樂揚建設拆除王家,而抗議羣衆、學生,則被警方帶上公車,載往木柵及其他地區。

文林苑起因在王家不同意擁有的2塊土地和建物,被包含在北市府覈定的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劃範圍區內,並交由樂揚建設興建住宅大樓,爲護家,王家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參照大法官709號解釋,認爲適用都更條例未違憲,北市府拆除未違法,判決王家敗訴,讓王家深感不滿;王家父子最後選擇與建商和解。

原本文林苑議題逐漸淡去,卻在張景森臉書發文後,再次引起主拆派、反拆派的戰火。

張景森在社羣網站臉書(facebook)貼出臺北士林區「文林苑」圖片,指西元2012年文林苑王家都更案是「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不久後就刪文;據轉述,張景森自認表達方式不當。

張景森發文表示,疑被建商及政府迫害的王家,原來只有56.06坪房子,現在分配到新房子有5戶,共175.02坪,價值上億。「幹!真可憐。我是說那些去王家辦燭光晚會,爲正義哭得死去活來的文藝青年。」1050425